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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财政四举措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05-17 10:19:0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周守东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年来,泰州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管,精准发力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重投入,科学统筹强支撑。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项

  近年来,泰州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管,精准发力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重投入,科学统筹强支撑。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项目整合力度,将新农村建设奖补资金与扶贫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并对小、散、碎以及资金绩效不高的项目进行归并、调整和优化,集中财力支持脱贫攻坚工程。2016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从原先的每年400万元增加到756万元,2017年达930万元;2018年起,将连续三年每年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600万元。与此同时,通过财政贴息、考核奖励、设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鼓励金融资本投入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800万元。

  重项目,优化机制促造血。在扶贫资金投向上,坚持向项目倾斜,向重点经济薄弱村倾斜。2014-2015年,市财政安排1431万元支持姜堰区在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标准厂房2万平方米,每年200万元租金收益全部分配至该区30个经济薄弱村,以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支持姜堰区实施富民强村行动计划,近三年累计上争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2620万元,新建村级为农服务综合体21个,在3个镇帮建标准厂房。2018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支持实施经济薄弱村增收项目。

  重保障,筑牢社保托底线。逐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支持靖江、海陵、高港、姜堰、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从2018年7月1日起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将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650元;泰兴、兴化从不低于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不低于590元。市财政每年投入600万元,将全市建档立卡的10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健康扶贫补充保险范围,从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重大疾病初次诊疗补助、住院费用补助、住院生活补助、失能护理补助等五个方面开展健康扶贫。

  重规范,强化监管优绩效。会同市扶贫办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挂钩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项目建设、收益兑现以及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加大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将扶贫专项资金列为绩效评价对象,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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