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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发布引才新政:高层次人才房补最高200万

发布时间:2018-05-10 09:21:1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锦岭  |   责任编辑:杜维一
市人社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扬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市级高技能人

  市人社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扬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的实施细则》《扬州市海外招才引智联络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扬州市引进外国人才专项工作及资金补贴实施细则(暂行)》等政策。

  据了解,市人社局等部门还将研究制定《扬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扬英才卡”管理服务办法》。针对我市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外国专家,发放“绿扬英才卡”,提供优质的公共交通、游览景点、图书借阅、医疗保健等综合配套服务,进一步增强高端人才在扬创新创业的获得感和归宿感。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人才

  享受租房补贴,最高每月3000元

  《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为引才营造红利。该办法对我市原企业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做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新办法进一步扩大了资助企业和人才的范围,将众多创新创业的小微企业纳入保障范围,购房补贴对象增加了来扬投资创业的硕士及以上人才。

  企业引进的全职来扬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符合一定条件的可连续三年享受500-3000元/月标准的租房补贴补助;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全职人才,以及来我市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相当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在我市申报获批市级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等,可享受6万-200万不等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新办法取消了原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中要求企业配套、要求人才未享受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相关约束和限制,进一步增强了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新办法适用于2018年1月1日后企业新引进的人才。

  新办法实施后,原市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企业人才引进培养补贴奖励政策同时终止。在此时间之前引进的人才,符合享受租房等补贴条件的,继续按照原办法享受相关补贴。此外,我市还为2018年1月1日前企业引进的人才设立购房补贴政策过渡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在此时间前购房并符合享受相关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照原办法确定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新获批博士后站点可获奖励

  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

  《扬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省对博士后站点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博士后站点的申报和管理,规范博士后招收、在站管理、出站、经费资助等内容。

  细则恢复了我市曾执行的建站奖励政策,对新获批博士后站点的单位恢复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的奖励。同时,对考核评估优秀以及被国家、省确定为示范站点的博士后站点,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市级大师工作室每年扩至10家

  资助经费从5000元提至1万元

  《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的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新设立部分市级高技能人才项目,对部分已设立项目扩大资助规模,提高资助标准,努力打造一支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扬家匠”队伍。

  结合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结合世界技能人才培养趋势,新设技工院校市级示范专业、精品课程,分别给予每个10万元、3万元的建设经费;结合我市传统支柱产业、新兴优势产业、地方历史经典特色产业,新设市级高技能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给予每家不高于20万元的经费资助。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项目支持力度,市级企业首席技师的资助规模从每年7人扩大至10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规模从每年3家扩大至10家,资助经费均从5000元提高至1万元。

  在北美欧洲澳洲日本等地

  设扬州市海外招才引智联络站

  《扬州市海外招才引智联络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也将实施。据了解,扬州市海外招才引智联络站,是指经市人才办同意,由市人社局与海外专家组织、人才中介组织、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扬州市企事业单位驻外机构等组织机构签约设立的驻海外招才引智工作机构。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优化管理、发挥效能”的原则,在北美、欧洲、澳洲、日本等地区的人力资源集聚城市设立联络站,建立考核淘汰机制,联络站总数控制在10家左右。主要负责向我市推荐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信息,协助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企事业、科研单位赴当地开展招才引智活动。经联络站推荐引进的人才,在我市申报并入选人才计划的,按引进人才层次对联络站给予奖励。

  新建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

  可获4万元经费资助

  关于《扬州市引进外国人才专项工作及资金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省新出台的引智新政精神,设立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助经费,对引智专项、市级工作室等给予资助,明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经费标准。提高引智项目的资助标准,对国家、省级项目给予不高于1:1的资金配套支持,对新建省级外国专家工作室给予4万元经费资助,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引智单位(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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