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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新政:40岁以下本科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发布时间:2018-01-06 10:59:09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顾巍钟  |   责任编辑:高健
4日,南京市发布《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意见》,瞄准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目标,出台了10条高含金量政策措施(简称“南京十条”)

  4日,南京市发布《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意见》,瞄准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目标,出台了10条高含金量政策措施(简称“南京十条”),对全球顶尖人才团队或项目,资助上不封顶;40岁以下本科生允许先落户后就业。

  南京将设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专项,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建设。在宁高校院所参与国际大科学、大科技工程,最高给予20%的奖励;在宁企业参与或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按到账国拨经费1:1支持。支持名校名所与名城融合发展,对与国际名校在宁举办特色学院和高端服务机构,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国内外研发机构、知名跨国公司在宁落户或设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3000万元支持。

  推动科技成果和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南京鼓励人才(团队)持有多数股份,政府科创基金、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多方参股,政府股权收益部分不低于30%奖励高校院所。培育创新性领军企业,初创期科技企业自获利年度起,3年内对南京市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奖励企业;对瞪羚、独角兽企业、拟上市公司,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一企一策”。

  新注册南京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最高给予1500万元奖励;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的天使投资、创投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最高给予500万元投资奖励和600万元风险补偿。政府基金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多种基金,政府出资收益部分最高50%奖励人才(团队)。新型研发机构落户高新区的,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区域科研基准地价20%执行。高校用存量土地建新型研发机构,土地性质不变;落地高校周边的,可按不低于区域科研基准地价的50%执行。

  对全球顶尖人才领衔的高端创新创业团队或项目,南京“特事特办”、资助上不封顶;对入选省顶尖人才支持计划的,按1:1比例给予引才企业最高1亿元配套资助。实施大学生“宁聚计划”,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以及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允许先落户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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