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考核情况看,海南省各市、县对环境整治工作比较重视,群众投诉的问题得到有效办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正在逐步建立和落实。但考核也发现,目前海南省环境管理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些市、县环境整治工作没有实现全覆盖,致使海南省部分农村不同程度存在“垃圾围村”现象。部分市、县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按照《海南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全省需建生活垃圾转运站124座,目前竣工率仅为15%。城区绿化总量不足,如临高、澄迈、乐东、文昌、陵水建成区绿地率指标低于30%。私宅工地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沿街堆放现象较为普遍。
经过综合评定,琼海、三亚和海口3个市获得综合奖,乐东黎族自治县获得特别进步奖。陵水、东方等市、县抓环境整治工作的力度不大,整治效果较差,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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