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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社区中心变餐饮中心 噪音油烟扰民(图)

发布时间:2013-07-13 08:29:02  |   来源:扬子晚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近日来,陆续有家住融侨中央花园的业主向扬子晚报投诉遭受环宇·融侨广场商户噪音、油烟污染问题,扬子晚报记者昨天进行了探访。
南京一社区中心变餐饮中心 噪音油烟扰民(图)
 
 环宇·融侨广场楼顶密布着上百台大型商用空调室外机,以及多条油烟管道。

  “原本带有公益便民性质的社区中心,管理方却没有按照建设规划进行招商,我们忍了。可现在上百台的大型商用空调室外机就在我们耳边上响,让我们天天闻着饭店的各种菜味油烟,我们实在忍不了。”近日来,陆续有家住融侨中央花园的业主向扬子晚报投诉遭受环宇·融侨广场商户噪音、油烟污染问题,扬子晚报记者昨天进行了探访。

  窗户不敢开,噪音油烟受不了

  “每天午觉没法睡,晚上想休息非得熬到饭店打烊了才行。”融侨中央花园7幢的一位住户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早在一墙之隔的环宇·融侨广场进行中央空调试机的时候,她就感觉“事情不妙”。“上百台的大型商用空调室外机,即使没有全部开启,产生的噪音依然令人难以忍受。”扬子晚报记者走进了7幢几位住户的家中,朝北临近环宇·融侨广场的窗户都不约而同地全部关闭着,“一开就是类似飞机起飞时轰轰轰的噪杂声,窗户实在没法开。”

  扬子晚报记者推开了一位住户家的窗户,“轰轰”声立即灌入耳中,“到了晚间饭店的营业高峰,由于空调开启得更多,噪音更是让人受不了。”在小区住户的带领下,扬子晚报记者爬上了7幢的顶楼,只见一墙之隔的环宇·融侨广场楼顶上密密麻麻摆放着上百台大型商用空调室外机,仅有的一些空隙,则排布着数条粗大的排烟管道。

  在楼顶上,扬子晚报记者和几位住户代表还闻到了飘散而来的阵阵菜香味,“偶尔闻一次觉得香,天天闻这个味,唯一的感觉就是想吐。”

  擅改规划,社区中心变餐饮中心

  小区住户开始投诉维权,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维权中他们意外发现:环宇·融侨广场管理方竟然擅自更改了建设规划。为了证明这一说法,一位住户陆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显示,环宇·融侨广场的建设单位为南京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融侨社区中心,建筑用途包含了大中型商场、小商店、农贸市场、医疗卫生、停车库等。

  可让融侨中央花园住户失望的是,这个原本带有公益便民性质的社区中心,在运营后却进驻了十几家餐饮企业,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餐饮中心”。“因环宇·融侨广场管理方没有按建设规划进行招商,导致餐饮企业营业时产生的油烟及噪音严重扰民,扰乱了大家的正常生活……”在兴隆街道综治办《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中,规划被改再次得到印证。

  居民多方投诉,饭店照常营业

  融侨中央花园最为临近环宇·融侨广场的是7幢和8幢,约有270多户住户,“我们有这么多人,每天都在噪声和油烟中煎熬着。”社区、街道、12345、市长信箱……融侨中央花园8幢住户陆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反映问题,但事情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6月6日,融侨中央花园的住户代表终于与环宇·融侨广场的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等面对面进行对话。有小区住户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江苏环宇世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大体为:立即停止产生噪音、油烟等严重扰民商业活动;聘请专业工程师制定能够彻底解决扰民问题的方案并予以落实;如果专家认为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扰民问题,环宇·融侨广场需立即恢复原有规划用途。在补充条款中还有一条:三天后所有扰民餐饮停止营业。

  但让融侨中央花园住户再次失望的是,从《承诺书》签订至今,所有的饭店现在依然热火朝天地营业着。

  环保部门称:没强制停业权力

  在此前的投诉中,建邺区环保局已经对环宇·融侨广场的部分餐饮企业做出了“立即停止营业”的处理意见,可直到现在,没有一家企业遵照执行。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上了建邺区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并没有强制停业的权力,“我们只能走程序,整改通知书下发后,如果企业拒不整改,我们将进行行政处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环宇·融侨广场的商户正在进行整改,预计7月20日可以完成,届时他们将按标准进行环评。

  被要求停业的企业仍拿到执照

  采访中,融侨中央花园的业主一再向记者质疑:工商部门是否涉嫌违规核发营业执照?因为他们在维权中发现,当环保部门已经对环宇·融侨广场其中几家餐饮企业做出了立即停业的处理,这些企业却在随后不久顺顺当当地领取到了工商执照。

  为了印证自己的质疑有理有据,业主们向记者出示了他们查阅到的《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申领营业执照时,应当对环境噪声污染及其防治措施作出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有可能产生污染的,应当在批准前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咨询了南京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环评并不是工商发照的前置条件,如果住户觉得自己的生活环境受到影响,可以向环保部门反映。扬子晚报记者提及《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看法规,而不是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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