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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新规:车险不能跨区域

发布时间:2015-07-28 08:09: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徐美娟
7月27日下午,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

  昨日(7月27日)下午,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办法》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基本经营规则。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尽管《办法》有条件地放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等多个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但占财产险主流的车险业务并不在该放开区域限制的范围内。

  此前,保监会已批复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开展车险业务。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车险需要解决理赔服务的问题,在没有解决方案之前不允许跨区域经营。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核,也可以开放这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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