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呼吁法律规范
那么物业到底该不该收进场费?
2007年,工信部和建设部曾下发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同步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建成后统一移交给业主。换句话说,小区内通信配套设施由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力来利用这些设施经营牟利。
2013年,工信部和住建部又联合印发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保障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的权利。
据《北京商报》报道,2013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通信管理局和住建委三部门联合电信运营商和小区物业管理企业,针对小区宽带接入服务行业中存在的费用高、网速慢、服务差等违规现象进行规范整顿。截至当年10月底,工商部门已对8家房地产开发商、32家物业公司和15家宽带运营商进行了调查取证,立案47件,结案35件,罚没款共计680余万元。
但过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了老样子,许多物业还是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