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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十条 网站违规总编或被约谈

发布时间:2015-04-28 17:37:32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沈洁
今天上午,国家网信办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这个“约谈十条”将于6月1日起实施,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

  今年国家网信办重拳整治互联网空间,网易、新浪接连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国家网信办约谈,“约谈”工作机制进入网民视野。今天上午,国家网信办又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这个“约谈十条”将于6月1日起实施,约谈整改不力的将被吊销许可证。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丰富、便捷的新闻信息服务,但部分网站出于商业利益等考虑,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转载新闻信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谣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诈骗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等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秩序,侵犯了公共利益。对此,国家网信办和北京等地网信办已尝试在依法处罚之外,通过约谈一些违法情节严重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收到了良好效果。正是在这些实际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出台了“约谈十条”。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实施约谈与依法处罚并不矛盾,不是以约谈替代处罚,约谈后不再处罚;同时约谈也可以避免只是单纯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根据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九种情形将被约谈

  ■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

  ■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

  ■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

  ■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

  ■年检中问题突出的。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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