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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永乐村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发布时间:2018-08-17 09:07:14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施艳萍 潘朝晖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太仓 7月底,司法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表彰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太仓市璜泾镇永乐村名列其中。这是太仓第二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也是时隔十四年后,

  7月底,司法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表彰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太仓市璜泾镇永乐村名列其中。这是太仓第二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也是时隔十四年后,太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获全国奖项。

  走进“诚信永乐·幸福家园”法治主题公园,“举法治大旗,倡文明新风”等宣传标语镶嵌在公园小景中。园内河道景观旁还错落分布着“清风林”,“德乃做人之本,勤是为政之道”等勤廉警句标牌十分显眼。公园还设有“法律常识”“法治名人典故”等板块,让村民在行走中悟道、在休闲中领悟,普及依法治国、遵纪守法的理念,成为永乐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过程的精彩亮点。

  近年来,永乐村以“党建引领·诚信永乐”品牌深入开展活动,把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作为头号工程来抓,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形成了以民主法治创建促进村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可喜局面。围绕建设“民主法治诚信永乐”为目标,该村首先着力打造法治型党组织,大力提升村干部法治素养。通过实施村“两委”干部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作为村“两委”必学内容,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村事务和矛盾纠纷的意识。

  太仓自2008年推行“政社互动”机制以来,通过梳理村居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居依法协助政府管理事项,为切实保障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权利提供了制度支撑。永乐村把每年1月10日和7月10日定为“民主决策日”活动,把党的主张、政府的指导、法律的规定及群众的需求更好地上升为集体意志。同时,建立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明确村民权利和义务,村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

  为了让村民就近享受法律服务,永乐村公共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村里服务一天,每个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每年为村里进行一次法律风险点排查。村公共法律顾问还组建了“法润民生”微信群,进一步提升了为村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及时性。

  永乐村还连续举办了四届“诚信企业·崇德向善”“乐意”助学公益活动,68家爱心企业投身其中。成立“乐意”公益助学金,已募集善款99.45万元,累计奖励优秀学子41人次。由15家企业共同组建的“诚信永乐企业家志愿联盟”,积极参加保护环境、文明出行、尊老助残等志愿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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