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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消除劣Ⅴ类水体 苏州生态河湖三年计划启动

发布时间:2018-06-12 13:12:4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惠玉兰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苏州 昨天,苏州市政府发布消息,由苏州市水利局起草的《苏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此举标志着苏州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启

  昨天,苏州市政府发布消息,由苏州市水利局起草的《苏州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印发,此举标志着苏州生态河湖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启动。

  苏州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因水而名,水是生态之基,更是苏州之魂。我市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水域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42.5%,大小湖泊300多个,各类河道2万多条。另一方面,部分水体受到污染,苏州是水质型缺水城市。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长江干流堤防、环太湖堤防基本具备抗御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区域防洪达50年一遇,苏州城市中心区进一步巩固20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他市区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全面完成;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城乡水域面积率只增不降,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优于III 类的比例达到70.2%,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3.2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3%、18%,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8以上;城市建成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5%。

  《实施方案》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通过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弘扬等行动,努力打造“自然洁净之水、生态灵动之水、文明智慧之水”,把苏州建设成为“强富美高”的水生态文明城市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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