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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发布时间:2018-05-25 14:24:04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袁艺  |   责任编辑:顾志鸿
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坚持普职比大致相当。普通高中依据各学校星级确定招生规模。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

  日前,苏州市教育局印发《201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并于5月24日公布。市区初中毕业生统一在2018年5月31日~6 月4日填报志愿, 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

  普职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坚持普职比大致相当。普通高中依据各学校星级确定招生规模。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由各区公布。其它学校的招生计划均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指标生招生政策

  今年继续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有关初中的规定。

  指标生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不含园区校区)的 70%,其中 50%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余20%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初中校。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招生分数线以下20分内。第二阶段为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 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 50%,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按照不大于四星级普通高中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1:1.5 的比例来划定市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录取。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基础性分配计划、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均按照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2018 年 4 月 1 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苏州市区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江苏省苏州中学奖励性指标分配,也参照同类方法操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指标生计划的落实工作,录取的指标生必须是 2017 年 9 月 15 日初三年级在籍在读生,且在其毕业的初中校连续读满三年。

  自主招生政策

  今年继续执行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职校的“自主招生、多次考试、自主选择、多元录取”改革;实行自主招生的学校要综合考虑在体育、艺术、科技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学生,遵照“突出特长、兼顾文化、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以招生计划的5%,面向所在区域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多元化需求;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工业园区高等职业学校(原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五所学校安排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招生计划的15%,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各区具体实施自主招生的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实施办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今年经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的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评价、审核录取四个阶段。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报名时间与学生中招志愿填报一致,每位学生限报一所,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可兼报,面试评价在中考结束后和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的时间段统一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 面向苏州市实行选拔招生,苏州十中“国科大创新实验班”(本部)、苏大附中“费孝通班”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新区实行选拔招生,苏州十中金阊校区“国科大创新实验班”作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实事工程,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实行选拔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18]3 号)文件中“严禁擅自提前招生”的要求,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时间在中考结束后、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的时间段按序进行。选拔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招生流程按自主招生办法进行(不占自主招生计划)。苏州十中“国科大创新实验班”(含金阊校区)、苏大附中“费孝通班”招生时间与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时间相同。

  师资后备人才培养

  江苏省苏州一中与华中师范大学、江苏省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所联办圣陶实验班,进行未来教师后备人才培养试点,按自主招生办法进行,招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为不断提高并保证师范生生源质量,设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 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

  扶贫帮困助学

  苏州市田家炳高中宏志班,面向市区家境贫困、品学良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障学生免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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