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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重点查四类

发布时间:2018-05-14 16:49:03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小圆  |   责任编辑:杜维一
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从昨天起我市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中,将重点检查四类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据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为规范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

  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从昨天起我市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中,将重点检查四类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据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为规范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市物价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发布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中,明确专项检查对象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时段为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检查重点有四类,包括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以及取消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无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行为。

  医疗机构有无收取未纳入特殊医用材料品种管理目录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有无采用套用编码等方式违规收取的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对列入特殊医用材料品种管理目录的特殊医用材料有无超过差率或差额收费的。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执行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从5月2日开始,至5月31日完成调查取证,7月24日前处理结束。市物价部门明确,被查单位要在总数的20%内随机确定,最少不低于1家。对此次未检查的公立医疗机构,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对问题突出的应延伸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价格问题,要深入组织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以及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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