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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宿迁宿豫容错听证会:村支书违规预支工程款被减责

发布时间:2019-04-28 09:08:53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顾敏  |   责任编辑:许蓉
“说实话,真是想为村里人办实事,不贪不占的,如果因为这件事挨处分,说不委屈那是假的。”4月27日上午9点半,宿迁市宿豫区政府一楼西侧会议室,一场对曹集乡孙庄村党总支书记李辉违规

  “说实话,真是想为村里人办实事,不贪不占的,如果因为这件事挨处分,说不委屈那是假的。”4月27日上午9点半,宿迁市宿豫区政府一楼西侧会议室,一场对曹集乡孙庄村党总支书记李辉违规预支工程款事项的容错听证会正在举行。

  谈到李辉犯的错,绕不开他到区里跑了五六趟才给村里拉来的一项惠民工程——孙庄村残疾人之家。2017年12月,孙庄村与江苏全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孙庄村残疾人之家施工合同,合同价约8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支付合同价款的60%。但区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工程验收前,李辉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了50万元工程款,按规定应给予党纪处分。

  但为何提前预支,李辉有着不得已的“苦衷”。“当时离过年还有不到一个星期,40多名工人多次到村里要工程款,情绪很激动,有可能演变成一场集体上访。”听证会上,区纪委组成的调查组介绍完调查情况后,李辉陈述了违规预支的缘由。

  第一笔预支发生在去年春节前夕,残疾人之家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但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承建工程的老板王凯由于前期垫付了不少钱,没钱给工人发工资,工人们就集体找到了村委会。为了化解矛盾,让这些工人安心过年,李辉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并召集村支“两委”成员进行商议,最后同意向有关单位申请30万元支付工人工资。

  另一笔预支款发生在去年下半年,当时残疾人之家全部完工,但是负责验收的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迟迟未到现场。由于工期较久,工程老板和工人们又坐不住了,多次找到村里表示,再不付钱就“撂挑子”,后续的装修和其它零星工程都不干了。为了不耽误工期,李辉再次召集村支“两委”商议,在让参与施工的全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后,付了20万元给王凯,施工得以继续。今年1月,孙庄村残疾人之家的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并投入使用。

  记者注意到,7名听证员中,不仅有区纪委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民代表,还有民政、残联等相关专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质询环节,听证员们聚焦案情的关键点不断发问,李辉一一作答。

  “去年省委巡视组指出宿豫区乡村建设存在违规问题,请问你们村实施的残疾人之家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区政协委员、区住建局副局长葛淑梅抛出了一个较为犀利的问题。李辉说,在残疾人之家启动建设前,孙庄村先立项,拿到了土地规划许可证。

  “残疾人之家已经投入使用,发挥作用如何?”宿豫区残联党组成员沈炎提问。

  李辉回答,过去村里一些家庭一旦有孩子残疾,夫妻俩就得有一人留守照看,现在残疾人之家提供了日间照料服务,这些家庭可以把孩子送来托管,让父母安心出门就业。另外,残疾人之家还打造了一个小型就业基地,部分低收入户和残疾人在这里打零工,日工资平均能有50多元。“现在残疾人之家不仅服务我们村的100多名残疾人,还覆盖周边3个村的200多名残疾人,大家都很欢迎。”

  质询结束后,李辉退场,7个听证员就是否应该容错进行合议。

  “给村里干实事干好事,老百姓就认为他是好干部,李书记在咱们村干了十多年,修路、建合作社、建残疾人之家,大家都看在眼里,这样的干部不该被处分。”孙庄村群众代表杨修志直言。

  宿豫区纪委审理室副主任杜维伟指出,提前支付工程款存在一定隐患,有可能会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李辉存在一定过错,但是结合两次提前支付工程款的客观原因,可以看出李辉勇于担责的态度,符合容错情形。

  最终,大家一致建议对李辉实施容错减责,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对于这样的听证结果,李辉表示如释重负。“以后做工作要考虑得更周到、更细致,严守工作规矩和底线。”

  “开门”容错,这种模式在全省还是首创。“没有经验可学习借鉴,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宿豫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笋介绍,该区专门出台了容错听证暂行办法,去年以来先后对6起容错事项实施听证质询。“哪些错可以容,通过集众智、多角度探讨研判,提高工作的精准度、执行力,真正发挥出容错纠错的正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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