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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将巡察列为“书记项目” 完成情况作为干部选用重要参考

发布时间:2018-08-24 08:58:33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清举 从浩 明泽  |   责任编辑:许蓉
宿迁市委组织部日前会同市委巡察办将今年市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发现的基层党建问题列为被巡察单位“书记项目”推动整改落实。宿迁市委共组织对27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发现

  宿迁市委组织部日前会同市委巡察办将今年市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发现的基层党建问题列为被巡察单位“书记项目”推动整改落实。宿迁市委共组织对27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分别列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2018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宿迁市委牢固树立“问题即是项目”理念,从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入手,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选择1-2个“书记项目”进行重点攻坚,既解决发展问题,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也有效破解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

  按照“书记项目”推进机制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明确问题整改的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工作目标;推进过程中,采取“两随两到”方式,对“书记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年度“书记项目”完成情况将纳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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