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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层硬长到七层的“楼歪歪”还能不能住?

发布时间:1371098412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这幢建于1996年的房子,出现了墙面开裂、楼体错位;楼道的墙面被水渗透得斑斑驳驳。居民们最关心三个问题:房子是不是危房?谁来鉴定房屋质量?如果是危房,后续怎么处理?

  “这房子,会不会哪天突然倒了?”长乐路20弄11幢的28户居民,很关心这个问题。

  这幢建于1996年的房子,出现了墙面开裂、楼体错位;楼道的墙面被水渗透得斑斑驳驳。居民们最关心三个问题:房子是不是危房?谁来鉴定房屋质量?如果是危房,后续怎么处理?

  楼体错位,窗门变形

  长乐路20弄11幢可以分为南北两部分,都是7层,中间是一条1米多宽的通道,穿过这个通道,才能到单元门口。居民觉得有问题的是北面两个单元。

  站在通道往上望,肉眼感觉北楼的墙面有略微的倾斜,由于没有专业测量工具,没法进行准确的测量,在南北两楼道连接处有一块块铁皮,感觉像是给楼打上的“创可贴”。居民说,这是一次维修中,工人们打上去的,据说可以缓解墙体开裂。

  在单元门口,居民用脚蹭了一下墙面,墙面立刻有粉末刷刷往下掉,墙面上出现了一个坑,记者看到,外墙上的小坑很多。

  楼道的墙面,则被水渗透得厉害。

  住在这里的施阿姨指着楼梯地面说,从一楼到七楼,楼梯上都有一道裂缝,而且在同一个位置。

  来到房子的天台,看到本来直通天台的雨水管,已经错位了,居民说,这是房子移位造成的。在天台南北两楼的连接处,有一处楼体明显移位,用卷尺量了一下,宽的地方移位了7厘米,可以放下一个手机。

  在房子的东北角,转角位置有一道明显的裂缝,放一根竹竿上去,可以看出墙体已经变形。

  住在二楼的一名住户说,他家去年11月装修的婚房,因为房子变形,移门和窗户都打不开了,只能重新做过。

  施阿姨说,2007年时,卫生间的热水器突然掉下来了,重新安装时,钻头打进去,到处是粉末,根本装不牢,后来只好钻到砖头上,花了3个小时才重新装上去,然后再在墙面刷上了水泥。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施阿姨觉得这房子是不是有问题,用的材料这么差。

  鉴定费该谁出

  居民为什么对房子质量如此敏感,原来这幢楼的“出身”有些不好。

  长乐路20弄11幢原本是设计成南楼7层、北楼3层,北楼本来是作为综合楼使用的,但后来又在北楼上面加盖了4层,成了一幢7层住宅。居民觉得,3层楼的地基,要承受7层楼的重量,肯定有问题。

  而且,由于没有经过审批,这里就成了违章建筑,2000年,居民搬迁到这里时,不能办理户口,也不能安装电话,更没有房产证。

  2001年,杭州市规划局才补办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楼的身份才得以“转正”,居民才可以办出房产证。

  记者向杭州市规划局咨询得知,一般来说,规划许可证是要做建设之前办理的,只有办理了这个证件,才能去建委领取施工许可证。如果属于违章补办,说明这里原来是违章建筑。对违章建筑,有两种处理:一是回复原状,二是处罚后再补办,在补办之前,房子的质量需要通过验收才行。这幢房子的情况就属于后者。

  但在证件补办过了12年之后,房子的质量问题又重新跳了出来。

  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自从去年宁波一幢危房倒塌之后,不少人关心自家的房子是不是危房。从目前的情况看,投诉的房子大部分不是危房,而且是否属于危房,凭肉眼很难判断,需要深层次的检测。长乐路20弄11幢这幢房子,他们之前曾两次派人去看过了,但有没有问题,还得进一步检测。

  针对居民担心这里变成危房的投诉,拱墅区住建局作出了回复:根据《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有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对于这个回复,居民觉得,房屋质量问题事关重大,却要住户们自己承担这昂贵的3万元鉴定费,非常不合理。

  民情点评

  等什么?

  钱伟锋

  在房屋鉴定部门的档案里,长乐路20弄11幢已经成了“名楼”,之所以有名,一是居民投诉了四五年了,二是媒体报道了一次又一次。

  现状依然。

  《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除了房屋的所有人,责任人也可以提出委托鉴定,所谓责任人,是指“造成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或险情的责任主体”。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可以找找,当初是谁造了这幢“违章建筑”,又是谁让居民搬进这幢“违章建筑”的,也许让他们出钱来鉴定,更符合情理。

  针对这样一幢先天不足的住宅楼,不知道相关责任部门在等什么?是危房,就按危房进行后续处理;不是危房,大家住着也安心了。这么简单的道理,却让居民等了一年又一年,鉴定拖了一年又一年,难道非要等到出现问题后,才会重视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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