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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问责贫困县政府的豪华办公楼

发布时间:1371093280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既然中央和地方都有相关严厉“问责”的规定,为什么当地对超标办公楼却仅“核定间数”以及“统一调剂”之了,后继问责却没了下文。

  今年7月9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购建豪华办公用房,严重违反的将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但为何陕西贫困线的超标办公楼却仅“核定间数”以及“统一调剂”之了,后继问责却没了下文呢?

  近日有网帖称,陕西贫困县汉阴县国土局为36人建设一座面积4000平米的办公楼。经调查,汉阴县国土局在新办公楼建设上确实存在面积严重超标等问题。目前,安康市政府已责成汉阴县政府核定县国土局办公使用面积和房间数,剩余房屋交由县上统一调剂使用。(8月12日北京晨报(微博))

  一般而言,严重超标的地方政府豪华办公大楼,莫不属于严重违法违纪的产物。如在资金预算上,用地指标申请上,以及项目立项报批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弄虚作假及上级把关不严等重大问题。据调查,汉阴县国土资源局在兴建办公大楼时,是以汉阴县国土资源教育培训中心名义申请立项,但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等却是以综合办公楼名义办理。对于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当地是怎样处理的呢?据称就是“责成核定县国土局办公使用面积和房间数,剩余房屋交由县上统一调剂使用”。“责成核定”可以理解,但“统一调剂使用”算是什么处理?将该国土局超标的办公楼“均”出一部分来,分给其他部门,不见任何官员为此担责,这就算“处理”了吗?

  “只调剂不处理”,给公众以“分肥”的感觉。一个不直接涉及责任人的“调剂处理”,属于一种事后的“办理”,带有推诿责任和糊弄性质,为什么不遏止违法违规在前?而公众知悉、媒体披露之后,又以“分肥”的事实将超标面积“平均”给其他部门,让“违建”合法化,且责任人毫发无伤。这样的“统一调剂”不仅让人看不到“严肃处理”的影子,反而造成将豪华办公大楼各部门“利益共享”事实。如此“处理”显然不能服众。“只调剂不处理”,无疑会纵容下一个兴建豪华办公大楼的行为再次出现,这也正是近几年来为什么一些地方屡屡出现“赛白宫”、“胜天安门”式办公大楼,且屡屡得不到遏止的主要根源。

  然而,对于超标的豪华办公大楼的责任者,真的没有其他问责手段了吗?2007年媒体报道,中央纪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共有28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就包括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问题。2007年4月,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免去高志信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并对高志信的其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今年7月9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购建豪华办公用房,严重违反的将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这是中央方面对办公楼严重超标的明确问责规定。

  既然中央和地方都有相关严厉“问责”的规定,为什么当地对超标办公楼却仅“核定间数”以及“统一调剂”之了,后继问责却没了下文。并不排除有“大事化小”性质的变相“包庇”因素;另一方面,未必不会因为“统一调剂”后,带有一个“吃大户”后偷着乐的心态。但无论怎样,这已经让刚性的问责机制严重弱化,让本应严格执行的问责规定变的“轻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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