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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上街村民河中建厂房出租牟利 属违建被拆除

发布时间:1370687997  |   来源:大洋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闽侯县城管、国土、公安等部门与上街镇政府联合行动,共出动近300名执法人员,冒雨对相关违法建设厂房进行了依法拆除。
  眼下正值汛期,雨水较多,行洪蓄洪安全直接影响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闽侯上街镇个别村民竟不管不顾,为一己私利,将行洪蓄洪区的河道私自填埋建房。昨天,闽侯县城管、国土、公安等部门与上街镇政府联合行动,共出动近300名执法人员,冒雨对相关违法建设厂房进行了依法拆除。

  违建厂房建在上街镇建平村新西客站北侧轮船港河道旁,位于上街大学新区配套项目旗山湖规划用地的红线范围内。4日上午,记者跟随闽侯县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只见该钢架铁皮违建厂房地面刚铺上水泥,一条新修水泥路从河边延伸至河中央的厂房。

  上街镇领导介绍,5月底,三四名村民合伙用沙土填埋轮船港河道,然后搭建厂房出租牟利。接到村民举报后,镇里曾组织人员于6月1日前往拆除,但第二天又搭盖好了。原来,业主见白天不好搭建,竟利用晚上进行抢建。厂房建好后,业主出租给根雕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每平方米可收入10元~20元。

  据介绍,被填埋的河道主要用于行洪和蓄洪,尤其眼下正是汛期,该违建厂房建成后严重影响泄洪安全,侵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昨天,闽侯县有关部门决定依法对其进行拆除。

  4日9时许,只见一台大型钩机缓缓开进厂房内,它挥动着长臂,对钢架结构厂房的地面及房屋主体进行损毁。经过40分钟的作业,占地面积1830平方米的厂房被全部拆除。

  当天,执法部门还冒雨对上街镇明德路一处钢架结构厂房、一处砖混结构2层民房进行了依法拆除,这2处违法建设的建筑总面积达560平方米。

  闽侯县副县长郑学锦介绍,今年初以来,该县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仅5月份就出动1700余人次,拆除较大的违法建设19座,总建筑面积9501平方米。

  为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闽侯县于去年底专门成立了由县领导任组长,公、检、法、纪委、国土、供电、城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违法建设重大案件查处组(重案组),负责查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排查的违法建设重大案件,集中力量打击从事违法建设影响恶劣、暴力抗法、非法牟利等行为,并追究直接或间接参与、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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