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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违建”何去何从 官方咨询会 多数专家称要拆

发布时间:1370679856  |   来源:湖北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1999年,该小区24户居民多方投诉无果后,将市规划局和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并获胜诉。然而,11年过去了,违建楼依旧“顽强挺立”。

  昨日,江岸区政府举办专家咨询会,就花桥街办事处违建“福利”房拆、留问题进行讨论。

  1997年,花桥街以建环卫综合楼为由在蔡家田小区空地申请建房,武汉市规划局核发规划许可证,但其后此楼却被分配给街道6名干部职工。1999年,该小区24户居民多方投诉无果后,将市规划局和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并获胜诉。然而,11年过去了,违建楼依旧“顽强挺立”。

  3月23日,本报率先披露此事,并引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此栋“干部福利房”的关注。

  昨日,江岸区组织专家咨询暨媒体通气会,6名专家与会。武汉市规划局和花桥街办事处昨日均承认,该楼属违法建筑。花桥街办事处负责人还向居民道歉,并称5月20日前腾退现有住户。

  既是违建,此楼该如何处置?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尚重生,武汉市人大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赵俊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徐银华,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国明确表示,此楼必须拆除。

  尚重生称,11年了,面对法院判决,掌握权力的一些人仍采取各种“变通”、“折中”办法,企图使其合法化。这种以公共权利谋取私利的行为,既是对百姓利益的伤害,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政府执政的底线是法律和道德,若不守法或任违法事实继续存在,都是对执政底线的漠视,因此必须拆除违建。

  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杨维林表示,无论政府如何处置该楼,都应依法依规,维护小区群众的利益。武汉市行政法学院副会长胡太荣则认为,该楼是拆除还是恢复其规划用途,可听取小区业主意见再做决定

  面对专家建议,江岸区承诺,将等候上级主管部门处置意见。若主管部门决定拆除,将严格执行;如决定保留,则交给社区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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