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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沭阳:宽严相济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8-09-29 13:17:5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范晶晶 王磊  |   责任编辑:赵心怡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近日,在沭阳县周集乡党政会议室,10余名近两年来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参加了一场特殊的考试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近日,在沭阳县周集乡党政会议室,10余名近两年来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参加了一场特殊的考试,以上是此次考试中的一道题目,而这场考试只是沭阳县纪委县监委宽严相济,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沭阳县纪委县监委认真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将现场警示教育、组织考纪考法、开展回访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让纪律处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推行现场警示,强化震慑效应。在宣读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和执纪审查建议书时,除要求受处分人剖析表态外,还要求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纪委书记现场发言,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查找“两个责任”落实中的不足,并就纠正和解决系统腐败、行业歪风、重点问题提出整治方案和对策建议。通过现场宣布、现场表态、现场发言的形式,达到“一个案件多种警示”效果,让纪律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组织考纪考法,增强法纪观念。组织受处分并在影响期内的党员干部考纪考法,考试按照“谁主管谁组织”的原则,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其管理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参加考试,县纪委负责组织县委管理的、县纪委作出处分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由所在党组织组织集中学习,重新补考,成绩作为组织任用参考依据,通过以考促学,提高受处分人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截至目前,该县共组织考试2场,50余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参加了考试。

  开展双帮双带,帮助摆正心态。对受处分人员明确一名党员干部与其结成帮带对子,其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受处分的,由其上级分管领导作为帮带人;单位班子成员受处分的,由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帮带人;其他人员受到处分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作为帮带人,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重拾工作信心。处分期满前,帮带人向组织部门报告受处分党员干部综合表现情况,作为今后任用及恢复党员权利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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