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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严把社区服刑入矫“四关”

发布时间:2018-08-08 09:50:39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孙修军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泗洪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泗洪县司法局严把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训诫、谈话、帮教“四关”,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泗洪县司法局严把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训诫、谈话、帮教“四关”,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严把宣告关。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针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采取集中宣告方式,郑重向其宣读判决书、矫正类型、矫正起止时间,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认罪伏法意识。

  严把训诫关。互帮共建民警对新入矫人员进行了集中训诫,要求他们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做到不脱管、漏管,顺利度过矫正期。

  严把谈话关。由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强调了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及依法享受的权利和限制行使的权利等,增强其法制意识、规矩意识。

  严把帮教关。在帮教协议上明确责任及管理事项,由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上签名确认,并宣读要服从司法局和司法所监管教育,接受社区矫正,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做到主动接受教育改造,改过自新,争取早日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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