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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加大创新实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8-07-16 15:09:2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田园  |   责任编辑:许蓉
在沛县大屯街道齐心居委会,绿树成荫,阡陌通畅,当地居民胡大姐说:“两年前,这里还是一个肉鸭养殖场,到了夏天更是异味熏天;这两年开垦成了耕地,种上玉米、大豆和绿化景观植物,住

  在沛县大屯街道齐心居委会,绿树成荫,阡陌通畅,当地居民胡大姐说:“两年前,这里还是一个肉鸭养殖场,到了夏天更是异味熏天;这两年开垦成了耕地,种上玉米、大豆和绿化景观植物,住在附近的居民对现在的环境卫生非常满意。”

  大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甄苏杰说:“2016年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单,反映大屯煤电公司家属楼附近畜禽养殖场问题,立刻组织人员了解情况,当时这里有一个占地10余亩的肉鸭养殖场,紧挨着大屯煤电公司家属楼,气味扰民,属于“六治”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范畴,我们给养殖户讲清政策、做通工作,帮助其将鸭子销售出去,有了出路,养殖户同意拆除鸭棚。我们联合环保局、农委,指导搬迁,复垦耕地。”

  近年来,沛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实施和统筹推进。

  沛县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经济产业化要求,强化产业结构“调绿”导向,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以绿色低碳生产方式为引领,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并进的良好局面。

  沛县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契机,成立沛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构建县镇村三级推进机制,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自然资源资产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实行县领导包挂、部门负总责、项目具体到人,跟踪督查督促,保证了各项生态建设工程的严格推进。

  进一步健全制度引领机制,沛县围绕在全市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绿色发展考核办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出台了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实施方案、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使环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进一步搭建财力保障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的重点支出,对水系贯通、碧水绕城、绿化造林等工程采用市场化手段运作,发挥市场机制和引导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去年全县各类环保投入达到26亿元。

  形成共建共享机制,整合各方力量,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企业明责、社团助力、公众参与”的格局,形成共建共享的环境宣教体系。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向全民、全程和终身发展,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率。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100%,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达95%,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率达92.1%。

  沛县环保局负责人表示,生态文明建设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要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生态文明、绿色环保成为沛县的品牌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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