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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建立未成年案件快速办案机制

发布时间:2018-06-21 14:26:18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李培友 梁芩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沛县 今年以来,沛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切实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针,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政治

  今年以来,沛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切实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六字方针,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该院在审查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时,坚持“教育为主,打击为辅”、“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制度。从严掌握这一特殊对象的批捕、起诉条件。一是坚持主罪主证必须复核制度;二是对危害不大、初犯、偶犯等可挽救的,坚持依法不捕、不诉。三是坚持每案认真听取辩护人(包括法律援助辩护人)的意见。对公安机关直接移送起诉的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后,认为不起诉更有利于其转化,实行缓诉帮教制度。如该院办理的龙龙盗窃案。龙龙犯罪时系在校高三学生,如今又考上了某技术学校,所犯两起盗窃数额一共只有一千多元,被盗物品也已发还施主。考虑到其犯罪数额较少,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好,未检科联合龙龙的法定代理人、基层派出所和村委会对其进行帮教。在一个月的考察期内,龙龙表现良好,经该院检委会讨论最终决定对龙龙做绝对不起诉处理。积极搭建与监所合作平台,监内矫正和监外矫正相结合。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由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逐人登记,建立台账,进行重点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智不健全,思想不稳定等特点,结合不同诉讼阶段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为日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该院未检科不仅对其分案起诉,看守所里也有专门关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房间,实现了对未成年犯和成年犯的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和分别教育,避免交叉感染。

  在加强监内矫正工作的同时,该院未检科还加大了监外矫正力度,特别是对于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人员实行重点监控,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在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热心帮助其解决就业、就学等实际问题,为其提供良好的改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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