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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方案 让贫困户在“家门口”就业

发布时间:2018-08-06 09:39:38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赵芳 陈晶晶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连云港 近日,我市出台《连云港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门口就业”脱贫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通过一年的时间,选择8至10个来料加工企业试点,对积极

  近日,我市出台《连云港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门口就业”脱贫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通过一年的时间,选择8至10个来料加工企业试点,对积极帮助尚未脱贫的低收入来料加工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低收入户开展来料加工技能培训,促进低收入户家门口就业脱贫。

  目前,我市还有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万人,他们脱贫难度较大,进入脱贫的攻坚阶段。为充分发挥来料加工企业在脱贫攻坚中的独特优势,推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门口就业,实现脱贫增收,市妇联与市扶贫办结合本市实际,联合出台了试点方案。

  《方案》中所称的“家门口就业”脱贫,是指经济薄弱村劳动力因家庭特殊原因,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就业,在家门口为企业代加工产品取得收入,从而实现就业脱贫的方式。立足低收入户老弱病残比重较高、有劳动能力妇女占比较高、因家庭原因难以走出家门比重较高这一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来料加工就业门槛低、居家灵活就业的优势,积极鼓励、组织低收入户从事来料加工,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助力全市高质量完成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期间,我市将以邻近低收入户集中村为重点,筛选8至10个重点来料加工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确立全市“家门口就业”扶贫试点企业。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全市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户16周岁以上家庭成员(不含学生)。

  我市将对试点企业和经纪人实施相关奖励政策,试点企业新吸纳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户16周岁以上家庭成员(不含学生)来料加工就业,且年加工总收入超过6000元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试点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励,并按照新增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来料加工有效就业人数,给予经纪人一定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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