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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我约束严之又严”落到实处 连云港严管纪检监察干部

发布时间:2018-06-22 09:32:35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鲁静 王大明 黄伟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连云港 为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连云港市纪委日前出台不驻会纪委委员履职尽责办法,明确接受质询评议、参加重点信访件接处等9项工

  为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要求,打造过硬队伍,连云港市纪委日前出台不驻会纪委委员履职尽责办法,明确接受质询评议、参加重点信访件接处等9项工作机制,为纪委委员规范、有效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在连云港市纪委每间办公室,《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和《监督执纪工作风险图》挂在显眼位置,共排出6大板块、234个流程节点,按照“重要环节、重要事项、审批层次”3个标准,排查出3级15类86个高危风险,做到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清、风险明;出台14项内控制度,形成严密的内部监督体系。

  监委成立以来,连云港积极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对监督、调查、处置各个环节严格审批,推进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形成各环节相互制衡,约束和规范监察权的行使。为严防“灯下黑”,连云港市纪委坚持问题线索“零暂存”、查处问责“零容忍”,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坚决亮剑,特别是对利用监督执纪权谋取私利、串通包庇、跑风漏气,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最近一年,全市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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