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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打造20个文明示范小区

发布时间:2018-06-13 09:52:46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朱国操 赵建  |   责任编辑:杜维一
为切实提升住房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水平,促进住宅小区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日前,市住房局对外公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切实提升住房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水平,促进住宅小区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日前,市住房局对外公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安排,市住房局将按照2018年攻坚突破、2019年基本达标、2020年冲刺迎检的基本行动步骤,着力优化物管小区卫生环境,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今年2月,中央文明办确定我市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标志着我市创建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后三年的创建达标工作如何,也将直接决定我市能否再添一块“国字号”招牌。

  作为创建达标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安全舒心、文明宜居”的住宅小区,既是创文成功的有力保障,也是提升港城宜居度、提高港城群众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为了高水平、高质量、高标杆推动文明小区建设工作,市住房局出台了《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根据安排,今年,市住房局将重点围绕物管小区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攻坚突破,对照创建标准,找差距、补短板、扫盲区,从住宅小区环境提升、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志愿服务、建设物业行业信用信息体系等方面扎实、深入推进创文工作。

  “今年至2020年,我们每年都将打造20个文明示范小区。”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我们将确保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达标率在80%以上,并在2019年实现基本达标的目标。”

  到2020年,市住房局将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基本达标的基础上确保住宅小区保持常态化管理,重点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创建文明城市宣传等工作,以更高水平、更高标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考核。

  为了确保三年计划的圆满完成,市住房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督查小组,每月不定时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系统内部创文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实时通报,对在创建工作中开展不力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取消其年底评先评优资格。

  此外,市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会同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的形式对物管小区开展创文督查。对在创建工作中未按要求确保住宅小区达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限制其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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