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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机关作风八条禁令 严禁私车公养

发布时间:2018-05-22 09:32:53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吉凤竹 蒋正峰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连云港市17日出台《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同时通报查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奎杰介绍,现阶段“四风”问题在高压之下

  连云港市17日出台《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同时通报查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奎杰介绍,现阶段“四风”问题在高压之下,出现一些新动向新表现,其中,突出问题是“改头换面、潜入地下”。《八条禁令》就是紧盯这些新动向新表现,列出负面清单,使作风建设“靶向”更加精准。

  《八条禁令》涵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差旅、津贴补贴等多项“四风”内容。例如,在公务用车方面,严禁私车公养,以私车公用为名报销车辆保险、维修、加油等费用,严禁收受、索要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加油卡。在公务差旅方面,严禁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严禁打着单位集体活动、职工疗养休养、培训、研讨、招商等“幌子”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对违反禁令的,将严格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严肃查处,一律问责追究,一律点名通报曝光。同时,加大问责力度,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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