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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村级常规+扶贫专项”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18-07-26 10:08:09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张保军 陈金丽  |   责任编辑:许蓉
美丽涟水 针对前期巡察乡镇时发现的村级“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在党的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组以“五个一”为抓手,探索将“政治体检”和“组织建

  “大爷,村里瓜蒌种植项目怎么样、好不好?”“我们就知道有这回事,具体也不知道生产了多少,卖了多少,一本糊涂账哦。”

  “您家是低保户,国家的帮扶政策都清楚吗?”“村里在公开栏公示,也会把大伙儿聚起来说说,晓得的,国家政策好啊”……

  时逢酷暑,涟水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工作人员一大早就到了保滩镇洪荡村与村民细细交谈,一幕幕类似的对话不断出现在田间路头。

  针对扶贫项目和资金都是落地于镇村这一实际情况,涟水县以扶贫工作一线“回溯”问题、查源究底为突破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3月底以来,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同步推进村级常规巡察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按照计划,全县年内要完成巡察120个村居(含53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3年内实现全部村居巡察全覆盖。

  “五个一”活动推进村居常规巡察

  针对前期巡察乡镇时发现的村级“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在党的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组以“五个一”为抓手,探索将“政治体检”和“组织建设”相结合,做到既“体检”又“开方”,帮助村级党组织补齐工作短板,为开展好村级巡察全覆盖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党委书记讲一次党课。党委书记用“短平快”的村言村语讲授“微党课”,宣讲党的政策纲领。二是组织委员讲一次党章,突出实用主义,如农村基层党建“六强六过硬”工作要求、“三会一课”的内容等等;三是纪委书记讲一次纪律。主要是对乡镇和村居巡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或案例进行剖析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县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力量指导各村(居)党总支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五是开展一次“户户访”。巡察组围绕党组织建设、扶贫工作开展、干部作风等方面,在进村入户时采取一律不打招呼,逐户走访老党员、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发现“立行立改”问题即时跟踪督办、解决到底。

  四步走“回溯式”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为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涟水县通过充分摸底,形成立足村居、向上追溯的工作思路,查问题、究源头,并就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一看,是深入现场,看清项目落地情况。通过实地察看2015年以来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经济薄弱村光伏发电、农村危桥建设、精准扶贫项目等,评估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质量及成效;在建档立卡户家中,通过察看一折通,计算困难学生资助、大病救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二查,是调阅资料,查实资金流向情况。对照主管单位项目落实文件、村级“三资”台账以及资金流动凭证等,评估扶贫资金、项目收益等是否存在被乡镇、村居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三问,是访谈了解,问清责任落实情况。分别召开扶贫专干、村居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结合走村到户、电话访谈的方式,了解建档立卡户申报、扶贫责任人帮扶、扶贫措施制定、扶贫工作应知应会“一口清”掌握情况。四追,是问题“回溯”,倒查源头监管责任。汇总梳理基层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倒查乡镇党委、主管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在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的同时,形成信息专报向县分管领导进行同步反馈,并提请县委主要领导约谈落实不力单位。巡察办对梳理出的46项问题按照职责权属“回溯”至扶贫工作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责任倒查。

  涟水县在推进村级巡察全覆盖过程中,注重运用巡察监督立行立改,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能立即处理的民生问题做到及时交办,立即整改。先后交办扶贫物资“趴窝”、农村公益性岗位优亲厚友等10余个问题,印发典型问题通报1期,拍摄典型问题专题片1部,以强有力的震慑巩固、扩大巡察成果,赢得群众点赞。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而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更是维护巡察制度权威性的重要保证。如何进一步加大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力度?涟水县聚焦“三个突出”,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突出“三项清单”反馈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巡察办第一时间下发整改要求,要求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逐一对照督办,推进整改精细化,实行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立刻提请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优先办理原则,实行快查快办。二是突出“双反馈”。在做好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工作的同时,形成问题专报向分管县领导进行同步反馈。尤其是群众对扶贫工作满意率较低、环境整治费用使用混乱以及红白喜丧事大操大办等几类面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整改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双反馈”实现县领导和巡察组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双监督”和整改成效“双负责”。三是突出回访督查。县委专门安排一个巡察组对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4家单位党组织进行督查,重点对扶贫领域、环境整治、小微权利运行等工作“回头看”。从回访情况来看,84项重点整改事项已落实到位 64项,占总体整改率76%,部分单位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7月初,县委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印发公开通报1期,责令书面检查2人,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接下来,县委将在安排巡察涉农单位和部门时,把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对照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检查,扩大“巡察成果的再运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巡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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