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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硕士征婚被骗生子 戴墨镜口罩状告百合网

发布时间:2013-03-19 20:06:1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38岁的晓瑜在百合网上认识了自称某集团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蒋某,不仅被骗去了10万余元,还怀孕产子。事后,她才知道蒋某只是个农民而且已婚!晓瑜将百合网告上法庭。

晓瑜接受媒体采访

晓瑜接受媒体采访

  据媒体报道,在晓瑜报警后,先后有两个女人联系她,一个是蒋某的妻子,另一个是也被蒋某欺骗的女子。蒋妻说,她与蒋某也是通过网络相识,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声称蒋某也向她编造了个人信息,她在蒋某被拘前对真相一无所知。蒋某跟她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花了她七八十万元。另一名被骗女子告诉小芳,她也被蒋某骗走好几万元,并怀孕流产过,已经报案。据该女子了解,还有不少女子被以相同方式骗财骗色,但没勇气站出来。现在,蒋某已经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今天在法庭上,晓瑜对这段难以回首的恋爱经历只字不提,当媒体问及时往事,她说“这与今天的开庭没有关系。”

  原告:放弃50万 要求百合网《服务条款》无效

  晓瑜最早的诉求是要求百合网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但是在开庭前,晓瑜递交了“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撤销了赔偿50万元的诉讼请求。她只要求法院判令百合网服务条款中“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的约定无效。

  晓瑜说,她注册成为百合网的会员,而且先后缴费三次,成为“水晶百合会员”。在注册为“诚信会员”时,她提交了自己的离婚证书,证明自己的婚况。百合网资料显示蒋某是通过了手机、身份证以及另外一个身份类证件的3星级诚信会员,应该是经过了百合网的信息审核的。她是基于对百合网“诚信会员”的信任,才轻信了蒋某编造的谎言。其律师认为百合网在注册会员的服务条款中,利用“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这样的约定,免除了自己主要的责任,应该是无效条款。 “百合网难道不能要求征婚者提供户口簿或者单身证明吗?就是因为百合网未要求会员提供这些证明,导致大量骗子混迹于中,令无辜女性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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