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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设职级晋升通道 职级评定将跳出“单位级别依赖”

发布时间:2014-12-04 09:06:30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余明辉  |   责任编辑:杨振鹏
近日,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这是体制性问题,须进行制度设计上的调整。

  近日,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这也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而这意味着,基层公务员将“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职级评定要跳出“单位级别依赖”

公务员设职级晋升通道 职级评定将跳出“单位级别依赖”

  公务员职级改革的重难点是公务员的考评、奖惩、升降的公平性,它应严格约束长官意志,建立民主评定、申诉和调查、举证义务、责任追究等制度。

  《意见》明确了公务员职级制度改革,无疑令人期待,它也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的呼应。而需要明确的是,公务员职级制度是法治政府相关的“文官制度”的一部分,它需要恪守法治原则,也理应在技术方法、机制设计、关联制度等方面下工夫。

  就制度改革本身而言,我认为至少应注意几个方面:首先,应解剖现行制度积弊的体制性成因。一直以来,公务员的职级与职务是紧紧挂钩的。弊端之一是,没有职务,职级就无法晋升。县以上有处级的调研员、巡视员等虚职;科级及其以下没有虚职。弊端之二是,公务员职级过度依赖其单位的级别,导致庙大和尚大、庙小和尚小,县级公安局一个能干的老刑警到退休可能只是科级,而国家部委中的能力普通者退休前至少是处级,明显不公平。这是体制性问题,须进行制度设计上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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