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附:
群仙聚饭店涉嫌容留妇女卖淫被查处
田某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我市发生一起因查处妇女涉嫌卖淫而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有媒体以《司法局干部妻子带20多避孕套被抓嫖警察刑拘》进行了报道,我们注意到,报道中有些专业术语的使用不规范、有偏向性,使我局治安支队和东风派出所民警的正当执法行为 “变味儿”,这些词语含义的混淆,引起网民热议,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不便。
事件发生后,驻马店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首先确立了感谢媒体对我市公安工作关注的基本态度,并立即以最诚恳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报道中提到的所谓暴力执法等问题一一进行调查核实,现对网友、社会各界关注此案的“误解点”进行正式回应:
一、关于报道中提到田某是“受害人”问题
现已查明,田某(女,39岁,河南省上蔡县人),自2013年8月以来,以每次50-1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在“群仙聚”饭店从事卖淫活动。饭店老板陈某(女,55岁,河南省驿城区人)每次从中抽取10-30元,并多次组织容留多名妇女在该饭店内实施卖淫活动。
田某的卖淫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称谓应为违法行为人。其以暴力手段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田某根本不能被称之为“受害人”,称谓应为犯罪嫌疑人。
二、关于报道称民警“抓嫖”问题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辖区东风派出所共同对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群仙聚”饭店依法进行检查,民警进入饭店后首先出示警官证,表明身份,程序合法。对于报道中提到“抓嫖”一词,我们认为,这不是一个规范用词,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属于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