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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被罚喝农药 女车主含泪:不超载不能活(视频/图)

发布时间:2014-03-30 09:35:05  |   来源:荆楚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韩女士超载的卡车被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扣下,按照最新处罚标准应罚款2万元。26日下午,情急之下的她在该局会议室喝下了自带的农药,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视频:超载被罚喝农药女车主称不超载不能活

超载被罚喝农药女车主:不超载不能活

超载被罚喝农药女车主:不超载不能活
 
  韩女士超载的卡车被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扣下,按照最新处罚标准应罚款2万元。26日下午,情急之下的她在该局会议室喝下了自带的农药,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很同情她们,但这是违法行为,要是不处罚就会有更多人超载。”昨日,该局相关负责人一句话道出了双方的无奈。(3月28日《南方都市报》)

  去年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的车主温丽因不堪重罚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后来经医院抢救已出院。而执法部门面对车主的自杀只留下一句话:“你死,你死跟我们没关系!”

  半年过去了,在惠州,又有韩女士超载的卡车按照最新处罚标准应罚款2万元,又是当场喝农药自杀。温丽只要交200元罚款,即使超载也可以继续上路行驶,200元钱不是逼她喝农药的主因,真正的主因是她跑运输半年多的时间,光罚款将近20万。真是罚款猛于虎啊。惠州并没有吸取温丽被罚逼的喝农药的前车之鉴,而是在今年元旦后立下了新规,超载罚款2万元。据了解,韩女士的车是四年前借钱买来营生的,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现在还欠人家6万多。上个月在深圳就因为两次超载被罚了近万元,本月23日在东莞又因超载被罚6500元,而这次是2万元。无论是温丽还是韩女士并不是因为罚款一次就走上极端的,而是在多次罚款后,不能承受巨大的负担而“舍命保财”。温丽喝农药执法部门说“你死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韩女士喝农药,官方说“不能纵容”,不一样的回答,却是一样的面对人命的冷若冰霜。

  超载现象屡禁不止,有其存在的现实因素。如果运价高,公路收费少,很多车主也不愿超载。然则近年来为了养路护路使得运输成本不断提高,很多车主迫于压力不得不选择超载运货,而超载运货反过来又对道路造成了更大的压力,这就使得运输业陷入了一个“微循环”的畸形怪圈。所以大家应该也就明白了韩女士为什么要选择超载。

  作为货车司机,应该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法规,在载货时不能超载。但为什么这些车主在一次次被罚款后仍然“执迷不悟”还是超载?因为不超载就挣不到钱,挣不回买车的成本,而不买车搞营运,却无法生活。所以,超载被罚,被罚超载,无限循环。治理超载,不仅仅是安全的需要,更是民众的期盼。正是因为超载现象的存在,才导致了各种事故的多发。法律赋予有关部门职权的目的,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遗憾的是,有关部门把治理超载当做了生意。就拿温丽来说吧,她的超载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她的超载行为却是有关部门默许的。因为她已经提前交纳了相关费用。这个费用体现在月票和年票上,而且这两种费用还是两个部门收取的。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月票就是超载的通行证,没有月票当然要罚,而有了月票有时候也逃脱不了被罚的命运。提前缴纳超载罚款,本来就是违法之举,这违法最严重的当然就是有关部门。治理超载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道路险情。提前收取超载罚款不仅仅对于治理超载没有任何作用,而且还会直接导致车主的疯狂超载,会让道路险情更加增多。

  现在又有了韩女士因超载受罚而被逼喝农药的事件,不知道当地是否也搞了这种所谓“超载通行”的月票,但一次罚款2万,这是典型的“收‘黑钱’搞‘三乱’”,对车主违规进行罚款是必要的,但动辄2万,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我们这样说并不是放任超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超载既然是违规处罚当不可免,问题是执法部门要执法有据,处置得当,执法部门和守法个人不能把超载与治超载形成对立的博弈关系。只要执法者秉公执法,不得藏有私心杂念,不能将治超载当成创收之途径而败坏政府的公信力,而车主运营,理当遵纪守法,不能为了多赚钱,就置道路交通安全于不顾,肆意妄为地一超再超;这种天然的博弈就会变成相互的理解,悲剧也就不会再发生。

  法律完善了,管理合理了,治超也就自然能够得到清除,现实是,这种官方与民间的博奕还在持续,官方治超,民间超载,罚了再超,超了再罚,仅去年一年全国公路罚款一年近3000亿,这么大的数目显然不只是治理超载,而是为创收纵容超载结出的硕果。所以,到现在也不理解官方那句话“不能纵容”——是不能纵容超载还是不能纵容治理过程中的乱罚,抑或一语双关吧。

  原文链接:http://focus.cnhubei.com/original/201403/t2880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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