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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宋家滩村千余村民因拆迁 诉省市区三级政府

发布时间:2013-08-22 13:32:27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宋家滩村千余村民因集体土地上所建市场被拆迁,起诉省、市、区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系列行政案件,21日上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宋家滩村千余村民因集体土地上所建市场被拆迁,起诉省、市、区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系列行政案件,21日上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当天审理的是总计14起案件中的第一起,被告为兰州市城关区政府。法庭未当庭作出宣判。

  庭审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要求法院确认并撤销被告城关区政府针对宋家滩村委会作出的《关于拆除集体土地上临时建筑的通告》。原告诉称,被拆迁的兰州大西北板材市场是由宋家滩村集体筹资3000万元兴建,所占土地为宋家滩村集体土地,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归宋家滩村全体村民享有。原告认为,兰州市城关区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城关区政府辩称,一是原告蔡明锡等人不是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主体。二是该通告只是兰州市城关区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临时建筑物拆除过程中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和该土地上临时建筑的建造者宋家滩村委会的告知,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三是原告蔡明锡等人以城关区政府拆除涉案集体土地上的临时建筑物的行为违法为由,已将城关区政府起诉至法院,单独又起诉发出通告的行为,应当视为重复诉讼行为。

  据法庭证据显示,2012年12月3日,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在当地媒体刊登出《关于拆除集体土地上临时建筑的通告》,称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24次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对涉案的近50亩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拆除。

  据介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审理当天起,对原告蔡明锡等人因拆除大西北板材市场临时建筑引发的起诉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14起系列案件陆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系列案件由于原告人数多达1098人(庭审时原告代理律师称为1102人)、涉及临时建筑拆除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原文链接:http://www.ce.cn/cysc/fdc/fc/201308/22/t20130822_12477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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