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畈湖化工园区部分企业圈而不建 土地撂荒严重
记者走访畈湖化工园发现,另一种随处可见的情形是该园区内已经“征用”的土地撂荒严重。
南林畈村东侧,一块约有200余亩的土地被围墙圈占,院内长满荒草,现场没有开工建设的迹象,项目周边连最基本的公示牌都没有。
据该村村民讲,该快土地原属南林畈村种植水稻、小麦的基本农田,自2012年3月份被畈湖化工园区管委会征用后一直荒着,听说是要建设涂料厂,可将近两年了,什么也没有建,也不让群众耕种,就这样一直荒着。
占地90余亩,总投资8000万元的武汉蓝洋化工有限公司,同样被围墙圈占着,院内没有建设任何项目,荒草丛生。
2010年成立的至诚至信工贸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0余亩,总投资5500万元,只竖立了一张公示牌,至今没有开工建设。
占地130亩的武汉仕全兴服饰涂料有限公司,项目公示牌显示,该项目计划投资8000万元,2012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交付生产,但现场看不到开工迹象,院内一片荒凉。
据当地群众讲,这些被圈占的土地都是他们的基本农田,“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我们支持,但地圈后却不建企业却任凭地荒着也不让老百姓种,我们想不通。”
在畈湖化工园区内,类似圈而不建的企业并非仅此几例,该情况是否折射出当地相关部门在企业用地时没有进行严格审核,盲目征地,进而造成土地撂荒呢?一边是大面积土地撂荒,而另一边却还在强行圈占新的土地,这又是什么样的逻辑?
而嘉鱼县畈湖化工园管委会一负责招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入住园区的企业无需走招、拍、挂程序,“只要看中哪块土地,由畈湖化工园管委会负责征收,企业只需缴纳每亩10.1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即可”。
“依法保护耕地、科学节约用地”、“有限耕地、无限珍惜”等由嘉鱼县竖立的保护耕地的牌子,在通往县区的主干道上随处可见,只不过,这些标语在当地群众看来只是一种所谓的“口号”罢了。
土地补偿款涉嫌违规发放 畈湖化工园区管委会成土地“管家”
当地村民提供的一份征地协议显示(由畈湖工业园区管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土地征用协议):协议甲方为畈湖工业园管委会,内容为,因畈湖工业园建设需要经双方协商征用其家土地,每亩地按照省里规定一次性土地补偿标准给予乙方村民每亩地23425元补偿;土地补偿费分两期发放。在土地开始征用并签订此协议时,甲方付给乙方土地补偿款8000每亩,土地征用余款在2013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村民提供的征地补偿协议
“同意不同意都没得商量,同意的话就按照管委会制定的协议签字,不同意补偿款不但没有,土地却照样征占。”村民讲。
走访中,村民向记者提供多份在不同年份和畈湖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
“征地应该由土地部门出示征地手续,在村民自愿的情况下签订补偿协议,而现在咋成了管委会一手操办,我们真是想不通。”提起征地补偿,当地村民纷纷表示质疑。
“征地的时候,说是今年6月份每亩土地补偿款先给8000元,8月初把剩余的部分给完,可一直等到7月24号,8000元钱才补偿到位,剩余的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据了解,楠林畈村部分村民土地被征用后补偿款至今仍没发放到位。而游仕边、鹤明家、苍悟岭等村庄的征地补偿均和楠林畈村同出一辙。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如果实施征地,征地补偿款自征地之日起要足额发放给失地村民,那么,嘉鱼县何以会出现拖欠、“分期”补偿土地补偿款的想象呢?
对此,嘉鱼县国土资源局并未给出相应的解释。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一熊姓负责人明确表示,土地征收必须由土地部门实施,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征收土地,而土地补偿款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土地被征收前足额发放给被征土地村民,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挪用、推迟或截留土地补偿款。
而对于嘉鱼县出现的这种情况,该负责人称,畈湖化工园区所占用的土地,嘉鱼县包括咸宁市都无权进行土地审批,应该是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部进行批复,没听说过嘉鱼县畈湖化工园区项目用地上报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无保障征地 失地村民生计存忧
“每亩地征用后补偿款仅为23425元,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安置方案。”
“我们都是靠地为生的农民,地是我们的生活保障,现在把地征收后,年轻的可以外出打工养家,年老的生个病都没钱医治,更别说刚出生的小孩了,他们将来拿什么来养活自己,他们总不能去偷、去抢吧?!”村民无奈的讲。
“谁征地、谁负责”,为何在嘉鱼县会出现强行征占、无保障征地乱象呢?
另,在走访中记者发现,该化工园区还存在多家企业涉嫌非法生产、排污等现象。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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