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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跃地铁坠亡案因缺失监控仍是谜

发布时间:2013-08-20 14:40:52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马跃因何跌下站台至今是谜。有人证实,事发时,马跃身边没有旁人,是自己直挺挺地倒向站台下。资深法医根据马跃身上的伤痕得出结论,称马跃在跌下站台前遭遇诡异电击,怀疑地铁漏电。

  在法庭上,孟朝红指着照片上儿子的伤,质疑鉴定结果。京华时报记者孙思娅摄

  在西南交通大学门前,妈妈为儿子拍了最后一张照片。家属供图

  ◎家属认为属安全生产事故告西城区政府

  ◎法医专家称死者跌下站台前遭诡异电击

  ◎证人称是否有人删除监控不在鉴定范围

  2010年8月23日晚10点40分左右,在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21岁大学生马跃跌下地铁站台不幸被电击身亡。

  马跃因何跌下站台至今是谜。有人证实,事发时,马跃身边没有旁人,是自己直挺挺地倒向站台下。资深法医根据马跃身上的伤痕得出结论,称马跃在跌下站台前遭遇诡异电击,怀疑地铁漏电。而鉴定又显示,事发地附近绝缘良好,不存在漏电使人触电的可能性。

  所有的可能和怀疑原本可以由现场的监控设备来解答,但地铁公司未能提供这份监控,理由是设备故障,没有录像。

  家属认为这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状告西城区政府,要求撤销其做出的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认定。昨天,“马跃之死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认为旁听席少曾拒绝庭审

  昨天上午8点多,孟朝红、律师、专家、证人以及多名亲属一起来到法院。

  走入法庭后,见可容纳20名旁听席位的法庭几乎座无虚席,孟朝红向法官抗议称,自己曾在开庭前一晚与法官联系过旁听席位,在得知法庭可以容纳20名旁听者后,她表示家里有不少亲友大老远来旁听,“好多人是从外地来的,而且还有我儿子生前好友,为什么不能换个大点儿的法庭,让他们都能旁听?”

  对此,法官解释称,因为开庭公告是三天前就已经向社会公开了,所以不能随意调换。法官同时协调被告让出3个旁听席位,但孟朝红表示不满,她要求至少要有10名亲朋参加旁听,并表示要与代理律师解除委托关系,以此来拒绝参加没有自己亲友旁听的庭审。

  孟朝红当庭书写,称“因为法院限制原告亲属及马跃生前好友等人的正当旁听权利,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公开,为此解除与代理人的委托关系。”随后她将解除委托书交给法官,律师只得收拾东西离开法庭。

  之后,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协调,法官协调被告方的几名旁听人员撤出法庭,同时让维持秩序的法院工作人员临时加了几张椅子,使得孟朝红一方7名亲友进入法庭,庭审才得以顺利进行。此后,孟朝红撤回了解除委托书,律师也返回庭审现场。

  区政府认为地铁没有责任

  西城区政府认为,其做出的批复,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且事故调查符合法定程序。

  西城区政府一方表示,2010年10月15日,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西城区安监局)收到北京市安监局转来的信访件,内容是孟朝红对其子马跃的死亡原因、经过提出质疑。10月20日,西城安监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等部门组成了“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调查组。调查组于12月24日出具了《关于“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并上报西城区人民政府。12月27日,西城区政府批复了该请示,并于次日将事故调查结论书面告知了孟朝红。

  昨天,代表西城区政府出庭应诉的是一位西城区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位西城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

  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构成安全生产事故需要四个要素,即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以及事故实际造成了人员伤亡。由于马跃事件中,现有的调查材料显示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家属称地铁未及时报安监

  孟朝红则指出,西城安监部门是在其前往北京市安监局信访后才成立了调查组启动调查,此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他们只调取了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对目击证人制作的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是负责判定是不是刑事案件的,和安监部门的调查方向都不一样,凭这个判断不是安全生产事故是很不负责任的。”

  面对孟朝红的质疑,作为西城区政府代理人的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承认,事发当晚,“安监部门并不掌握这一情况”。而作为第三人出庭的地铁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事发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上级领导,以及公安部门和交通委,并未通知安监部门。

  对此,孟朝红当庭表示,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对此,安监部门工作人员解释道,“尽管没上报我们,但是地铁方面通知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比如公安和交通委。”

  庭审临结束母亲失声痛哭

  在庭审进行到最后时,先前一直表现较为平静,并据理力争的孟朝红终于忍受不住失声痛哭。

  孟朝红对坐在对面的区政府一方以及第三人地铁公司一方边哭边说:“一个人在750V的高压电下忍受5分钟,我不知道你们地铁公司做何感想?所有工作人员来回溜达打电话,马跃还在轨道上,没有人救马跃,而是疏散乘客生怕人知道,生命在那里一分一秒地过去。120大夫连心肺复苏都不做,没有人送他到医院。不仅不救他,还把他放在厕所里,我想就是为了取得心电图,120大夫在东城法院说过,人到人民医院只有5分钟,你们就送进冰柜,你们明明是在杀人!作为地铁,40年来,绝缘救援钩(专业工具)哪都能买到,可以承受1000伏电压,你们有这样的人员为什么不救人?”

  □迷雾重重

  大学生为何跌下地铁站台?

  >>家属

  生前没愁事他不会自杀

  对于马跃的死因,双方其实没有争执。经过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的尸表检验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尸体解剖检验,得出了完全一致的鉴定意见,“马跃符合电击导致急性呼吸、心脏骤停死亡”。孟朝红对于这点也是认可的,但她却不明白儿子为什么会跌下站台。

  孟朝红曾多次对记者说,马跃死得不明不白,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儿子会在发出最后一条短信“我上地铁了”之后,就突然跌下站台。孟朝红说,“我上地铁了”是儿子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此前儿子一直跟女朋友互发短信,两人有说有笑,而且儿子的身体和心理都非常健康,正在读大学的他也没有什么烦心事,绝对不可能是自杀。

  >>政府

  鉴定明确绝缘良好不漏电

  对此,西城区政府表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于2010年12月15日,针对地铁2号线是否需要对第三轨(供电轨)进行充电、三桂的漏电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三轨与站台的绝缘情况、事故点周围可见用电设备是否存在漏电使人触电的可能性进行了鉴定。

  鉴定意见明确表示,鼓楼大街站三轨的漏电防护措施符合设计要求,不需要对三轨进行充电,三轨与站台的绝缘良好,事故点周围可见用电设备不存在漏电使人触电的可能性。

  此外,区政府还提出,《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明确记载了马跃的“双足未见损伤”,说明马跃在站台上未遭受电击。

  >>专家

  死者生前曾经历诡异电击

  著名法医王雪梅曾根据研究尸检鉴定文书及相关尸体照片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她表示,马跃的身体在与750V的带电轨道直接接触,导致电击致死之前,还曾经经历了另外一次非常诡异的非致命性电击。

  而这或许能够解释两名目击证人所看到的马跃奇怪的坠落方式。据目击证人称,马跃在掉进轨道之前,身体略向前倾,两手都不动,像军训一样,然后直挺挺地掉下去了。

  王雪梅认为,根据法医鉴定书的记载,出现在马跃尸体上的电烧伤绝非一次形成,也绝非在同一个体位上形成。其中“左耳廓上部、右耳廓上部、右耳尖上方及右耳尖上方6公分处头皮均可见黄褐色皮肤烧伤状改变”,说明他站立时突然遭遇空气中高压电弧导致的并不通过心肺的局部电烧伤。尸体照片显示,马跃右耳尖上方以及右耳尖上方6公分处头皮的线条状黄褐色皮肤烧伤,这表示此次电击将马跃当时佩戴的且至今依然没有踪影的眼镜,从右耳向其上方位移了6公分,而电击完成后,该眼镜依然没有离开身体。

  抢救是否得力?

  >>地铁

  一直本着不停顿原则处置

  人在受到高压电击,导致心脏骤停,是否就意味着这个人的生命已经走到尽头?这是孟朝红在法庭上提出的第二个重要疑问。

  对此,作为第三人出庭的地铁公司代理人表示,事发当时地铁公司于22点49分申请停电,22点52分正式停电。在发生事故后,地铁工作人员一直是本着不停顿的原则,由值班人员告知中控室,再由中控室告知总调度,随后他们拨打了120。120到达现场时,急救医生为马跃做了一个心电图后,发现心电图已经呈直线了,于是判定马跃已经死亡。

  地铁公司表示,根据不同情况,他们的应急预案是不同的,由于地铁三轨所带的是高压电,因此遇到像马跃这种已经遭受电击的,只能是先行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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