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法治 > 舆论监督 > 正文

89万贪污款未还 南京一贪污犯出狱后开两公司

发布时间:2013-07-28 14:12:20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虽然当事人对此事予以否认,但检察官根据这条网帖发现,当事人不仅曾因贪污被判刑14年,而且到目前为止其贪污的89万余元公款还没被追缴。

  近日,一条关于南京城南某小区业委会主任曾是被判刑10多年贪污犯的网帖引起关注。虽然当事人对此事予以否认,但检察官根据这条网帖发现,当事人不仅曾因贪污被判刑14年,而且到目前为止其贪污的89万余元公款还没被追缴。

  昨天,记者从玄武区检察院获悉,正是根据这条网帖,检察官发现该当事人有可以执行的房产。经该检察院建议,玄武区法院已将其房产冻结,并立案追缴被其贪污的公款。

  网帖称小区业委会主任曾是“贪污犯”

  本月23日晚,一条网帖出现在网络论坛上。根据网帖所述,位于雨花台区的一个小区业委会主任顾某某,曾任某大型公司总经理时,因贪污公款被判刑14年。“就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人,在业委会选举期间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对外提供个人虚假信息,骗取了广大小区业主的信任。”

  25日,一家媒体通过这个帖子,采写并刊发题为“新当选的业委会主任曾是被判14年的贪污犯?”的报道。可面对媒体记者采访,顾某某对网帖内容一概予以否认:“这个人不是我,我们只是同名同姓。”他表示,他和那名老总是远房堂兄弟关系。早在2004年前后,就不断有人把他当成那个犯了罪的“堂弟”,“我后来实在受不了了,干脆把名片上的名字都改了。”不过他也表示,除了名字一样,他与“堂弟”的年龄也相仿。

  检方调查确认该业委会主任真实身份

  “看到这篇报道,文中提到的当事人,怎么看都像我曾经查办过的那家央企华东公司总经理,而且这个人贪污的公款到现在还没有追回。”玄武区检察院当时负责公诉这起案件的检察官昨天告诉记者。

  这个顾某某,与当年查办的贪污犯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带着这个疑问,玄武区检察院立即安排人员,对网帖上所指的业委会主任身份暗中展开调查。经查,顾某某就是被判过刑、赃款还没被追回的那个人,他根本就没有同名同姓的“堂弟”。2009年,他被监狱假释,去年9月被提前释放。

  出狱后买了房子又开公司

  检方进一步调查还发现,被释放后,顾某某开了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不仅如此,他曾拥有的两套房产已经转让,现在名下还有一套房产,而且就在城南的那个小区里。购房合同显示,这套房子是他在去年刚买的,面积125平方米,总价194万元。

  顾某某有房产,当年被他贪污的公款就有望追回了。检方随即将此情况告诉法院,建议立即追缴。目前,玄武法院已立案执行,并通过房管部门冻结了他的房产。

热点资讯
精彩推荐
出行指南针
每日能量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