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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记者采访被围攻 公安分局上门致歉

发布时间:2013-07-28 10:16:41  |   来源:南方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清城区公安分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传唤了14名参与围攻南方日报记者的保安和其他人员,其中2名保安已被行政拘留。

  昨日,《清远发生围攻记者采访事件》一文刊发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对此严重关注。协会负责人对在事件中受围攻的记者表示慰问,同时要求当地公安机关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违法人员。目前,清远市清城区公安机关对围攻新闻记者、阻扰正常采访的朱某某、周某某2人实施行政拘留15天处理。

  对7月26日清远市发生令人震惊的围攻新闻记者、阻扰正常采访的事件,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表示严重关注。协会负责人指出,新闻记者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进行正当的现场采访,是履行记者职责的合法行为,非经法律程序任何人无权阻扰;危害记者人身安全、恶意损坏记者采访的交通工具,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这位负责人对在事件中受围攻的记者表示慰问。同时,要求当地公安机关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违法人员。

  事发当天下午,清城区公安分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传唤了14名参与围攻南方日报记者的保安和其他人员,其中2名保安已被行政拘留。截至记者发稿为止,金多利九龙湾花园开发商尚未对此事有任何回应。

  事件发生当晚23时许,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海明和政委江绍辉赶至南方日报清远记者站向当事记者介绍案情进展情况。27日早上,江绍辉再次来到清远记者站向记者站负责人通报案件的最新进展,并对处警不及时作出道歉。

  江绍辉介绍,事件发生当晚,清城区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负责案件查处工作。因事件涉及公安民警执法问题,为公平起见,清城区公安分局还特别邀请上级纪检督察部门介入,对民警的接处警等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清城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围攻新闻记者、阻扰正常采访、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人员朱某某、周某某2人实施行政拘留15天处理,待确定车辆损失价值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对工地员工王某等4人留所作进一步调查,其他6名暂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地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口头警告后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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