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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劫杀案蒙冤者详述逼供:不堪折磨咬掉舌尖

发布时间:2013-06-25 08:10:1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出狱3个月后,田伟冬决定“开口”。4月28日,田伟冬张开嘴,他的舌头没有舌尖。“这是我不堪刑讯逼供留下的证据。”田伟冬说。据5人指控在派出所审讯和收容审查阶段,他们均遭刑讯逼供

  追访

  律师将坚持作无罪辩护

  2013年1月,浙江高院对“萧山5青年劫杀出租车司机案”立案复查。5月21日,嘉兴中院开庭审理项生源后,浙江高院对陈建阳等5人抢劫、盗窃案提起再审。6月17日,5名当事人收到传票,浙江高院定于25日开庭。

  多名代理律师透露,再审抢劫案部分,他们将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

  律师们分析,虽“3·20”案“真凶”尚未终审判决,但真相几无悬念,今日庭审焦点,将集中在“8·12”案。

  1997年,涉“8·12”案的王建平上诉,称该案存在“刑讯逼供”、“无直接证据”等十余个问题。

  讲述

  “不堪折磨,咬掉舌尖吞进肚子”

  出狱3个月后,田伟冬决定“开口”。

  4月28日,田伟冬张开嘴,他的舌头没有舌尖。

  “这是我不堪刑讯逼供留下的证据。”田伟冬说。

  今年1月初,刚释放的田伟冬只字不提案情,现在,他将过往经历写在了A4纸上。

  与田伟冬相反,陈建阳等4人尚处假释期,对其经历避而不谈。

  但有一点相同。据5人指控,在派出所审讯和收容审查阶段,他们均遭刑讯逼供。

  “你要是不死,可以回来找我”

  1995年11月28日下午,田伟冬被萧山公安局刑警队带走。在萧山城南派出所,他被刑警要求“老实交代干的大事”。3个刑警一边质问,一边扇巴掌、用脚踢。

  田伟冬说,1米8几个头的刑警大队长进门,用右手叉住他的脖子,拎起抵在墙上,说:“你要是不死,可以回来找我!我叫×××”

  讯问当中已提到有没有抢劫、杀人。田伟冬回忆,遭长时间拳打脚踢至深夜时,“头开始晕了,意识模糊”,他用头撞向审讯室一扇玻璃门,“撞出一个足球大的洞,头直接撞穿过去,当场晕倒”。

  田伟冬被送至医院。清创包扎后,田说,他被带回审讯室继续殴打和电击。


  “咬掉的舌尖大约1厘米”

  田伟冬说,他从民警讲述中第一次听说“3·20”案。

  一直不让睡觉,“一睡觉巴掌就打过来”。当时正值冬季,他的衣服裤子被脱掉,只剩下一条内裤,他被铐在椅子上。

  田说,将近29日中午,实在难以忍受,他用牙齿咬掉舌尖,把咬掉的舌尖吞进肚子。咬掉的舌尖大约1厘米。

  他又被送进医院,在牙科手术台上缝了五针。拉回审讯室后,他被反复询问,要求讲案件具体细节。

  第三日上午,他用牙齿把舌尖的5根缝合线咬断,满嘴是血。

  据其回忆,当时家属每次见律师,都会询问田还能不能说话。

  收容审查:尽尝“规矩”

  11月30日上午,田伟冬被送到菊花山收审所。

  田伟冬说,刑具换成了细竹片,“用一捆细竹片,抽打我的腿部。每抽一次,就是一条条血痕。”

  12月5日,田伟冬被转送杭州三堡收审所。他说,“牢头说,上面讲,你不老实,要做规矩。”

  在收审所,首先是“喝啤酒”,牢头要求田伟冬喝下两碗“啤酒”:洗过衣服的脏水;接着“红烧蹄膀”,用膝盖直接顶胸脯;“辣子鸡丁”,用手指敲头,“大家都来敲”……

  田伟冬说,办案警察也在换花样。一个年轻警察用包着毛巾的木棍敲打他的头部,一直敲到头部红肿。

  他回忆,刑讯过程中,警察要他承认干过“3·20”、“8·12”两案。

  田伟冬说,近50天收容审查后,他被送到萧山看守所。他盼着检察院早点来,“检察院来了不打人”。

  记者自今年1月起多次就田等人所述刑讯逼供情况向杭州、萧山警方求证,但截至发稿,一直未获其正面回应。

  感谢当年照顾过的警察

  讲述刑讯过程期间,田伟冬反复提及他想感谢的两个民警。

  三堡收审所的女警陈菊花,递给田伟冬一包饼干,这让他铭记至今。

  做笔录的民警审讯过程没有打骂过一句。在去菊花山收审所时,这位民警塞给田两个面包。“他说,面包路上吃吧,里面还有苦头吃。”

  “我很想当面感谢他们”,田伟冬说。

  当事民警称那时是组织行为

  出狱后,寻找当年办案人员的下落,成为田伟冬的主要任务。据田统计,“萧山案”涉及“168人”,当事的办案人员大多升迁,职务上带“长”的就好几个,有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4个人是派出所长。

  4月中旬,田伟冬等人找到当年的办案民警,现萧山一派出所所长,对方解释那时是组织行为。

  田表示,不愿现阶段点民警的名字,即便他知道他们当时和现在的身份。

  “这些人不管追究与否,希望以后办案能公正一些”,田伟冬说,相信省高院会有公正判决。

  “萧山案”时间表

  ●1995年3月20日 萧山农垦一场发生出租车劫杀案;

  ●1995年8月12日 绍兴县柯桥镇发生出租车劫杀案;

  ●1996年9月28日 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王建平、田孝平等5人被批捕;

  ●1997年7月11日 杭州中院一审,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等3人被判死刑,朱又平被判死缓,田孝平被判无期,前4人不服上诉;

  ●1997年12月29日 浙江高院终审,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3人改判死缓,朱又平核准死缓;

  ●2011年7月 杭州警方发现“3·20”劫杀出租车司机案新线索;

  ●2012年12月23日 项生源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31日 杭州中院向浙江高院报告;

  ●2013年1月4日 浙江省高院立案复查;

  ●2013年1月5日 项生源被执行逮捕;

  ●2013年1月11日 田伟冬刑满释放;

  ●2013年2月—4月 朱又平、陈建阳、田孝平、王建平先后假释;

  ●2013年5月21日 浙江高院决定再审“萧山案”;

  ●2013年5月30日 嘉兴中院一审宣判,项生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3年6月25日 浙江高院开庭再审“萧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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