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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临泉:敛财干警案再曝猛料 两关键人物未浮出水面

发布时间:2013-05-30 16:21:21  |   来源:大洋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知情人透露,施春光敛财案中,有两个关键人物仍未浮出水面,一个是临泉陈氏商行老板陈立华,施春光任原临泉交警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交警队征得的部分土地入股,开发鸿福花园
  干警、敛财、被双规、两千万房产过户到妻弟名下,连日来,这些关键词经网络持续关注后,也让敛财干警、原临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施春光进入公众视野,而施春光被双规也在皖北小县城临泉引起不小的轰动。

  昨日,实名举报施春光的阳光公司再次致电小编,称施春光深知自己违法乱纪的事实一旦被查个水落石出,将难逃法网深究,所以自被双规后,就利用强大的关系网做工作,以达到替自己开脱罪名的目的,实名举报人阳光公司原董事长刘怀宏的妻子称,在其向有关部门追问案情进展时,得到的回复是查实的金额较小,知情人透露,施春光敛财案中,有两个关键人物仍未浮出水面,一个是临泉陈氏商行老板陈立华,施春光任原临泉交警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交警队征得的部分土地入股,与陈立华开发鸿福花园,分得价值300万元的财产,相关部门只要从陈立华这条线索查起,即可查个水落石出。第二个关键人物就是施春光的妻弟姚刚,陈立华与阳光公司共同开发阳光家园时,施春光又以姚刚的名义领取利润100万元,由于阳光公司不同意施领款,陈立华对此解释是,陈氏商行入股资金里有施春光在鸿福花园的分红款,就这样,施春光利用交警大队征地,参与入股开发,并连续在多个小区中分得巨额财产,直至后来充当阜台房产与阳光房产的中介人,并利用其公安身份设计陷害阳光公司原董事长刘怀宏,将瓜分的两千万财产转移过户到姚刚名下。

  实名举报人告诉小编,施春光案件的专案组只要将陈立华和姚刚这两个线索追紧查清,定能将施春光违法乱纪的查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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