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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区治安大队长被实名举报收取保护费

发布时间:2013-05-09 08:15:0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近段时间,泰州姜堰区新城浴室老板宋有根在各大网站论坛实名举报,内容直指姜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曹祥宾向辖区浴室、宾馆等单位收取保护费,涉嫌受贿等。

 宋有根实名举报截图

宋有根实名举报截图

        近段时间,泰州姜堰区新城浴室老板宋有根在各大网站论坛实名举报,内容直指姜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曹祥宾向辖区浴室、宾馆等单位收取保护费,涉嫌受贿等。记者采访得知,当地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称目前正组织纪检、督察等部门调查,对于举报者反映的问题将一一查清楚,给出一个负责任的结论。

  举报人:举报后遭收买甚至威胁

  宋有根的浴室在姜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辖区之内,此前他做过城南派出所十年线人,因此和当地公安干警不少人熟悉。用宋有根的话讲,这些年来由于他及时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了贩毒、盗窃、拐卖妇女、持刀伤人等十多起案件,一些网上通缉犯也因为他的举报而归案。

  2011年10月的一天,因一桩欠款纠纷,城南派出所民警前往宋有根浴室出警处置时,宋有根认为处置过程中民警行为不当,向时任城南派出所所长曹祥宾反映后没有得到回应,于是他给姜堰区公安局政委打了电话。“因为这个事,曹祥宾认为我越级汇报,扬言要整我。”宋有根说,这个事情之后,2011年的“会费”他没有缴纳,此前他每年都会向城南派出所缴纳数额不等的“会费”,“少则500元,多则8000元,大多都没有开收据。”

  此后,宋有根一直举报曹祥宾有经济问题。他称,在举报过程之中,曹祥宾曾多次托人用钱收买他,甚至威胁他。

  业主:每年都要被派出所收“会费”

  据宋有根介绍,所谓“会费”就是保护费,缴了钱的可以正常经营,没有缴的就会有民警经常来查。不过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开始,当地“会费”收取已经取消。

  5月7日,记者从姜堰馨馨园洗浴中心原负责人黄某处得知,此前,洗浴中心的老板经常被要求参加派出所的会议,而会议的内容就是缴费的事,缴给派出所的费用在3000至8000元不等,派出所在他们缴费后不出具任何收据或条子。黄某无奈告诉记者:“缴钱就是为了正常营业,花钱买平安。只要你花钱了,一旦遇到上级来查,派出所会第一时间通知洗浴中心以便及时应对。”

  黄某透露,大部分洗浴中心基本都带有“特殊服务”的,如果哪一家洗浴中心不缴纳费用,该派出所就将警车开至洗浴中心门口,致使其无法营业。有的老板几乎每天都被安排各种招待,甚至被喊到某个饭店给某个领导买单。

  随后,记者分别暗访了潇洒、浪莎、黄金园、五月花等洗浴中心,这些洗浴中心的负责人皆称,2010年、2011年被城南派出所的人收取了3000至10000元不等的费用,有的打了条子,有的连条子也没有,而凤凰坊洗浴中心最高竟然被收取过2万元的费用。

  警方:高度重视正调查之中

  针对宋有根反映的情况,记者拨打曹祥宾电话时,他首先否认了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表示上级正在调查之中,建议记者到区公安局采访。

  对此,姜堰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实名举报后,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纪检、督察等部门进行了调查,目前调查还没有结束。“我们的态度是查清事实,不隐瞒、不护短,涉及到违纪的按纪律处理;涉及到违法的按法律处理,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说法。”此外,对于派出所收“会费”一事,他称,这也是这次调查的内容之一。(文中浴室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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