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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村干部“发财致富”新招:办假证帮超生子女落户

发布时间:2013-05-06 16:26:29  |   来源:云南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用伪造的房产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将贵州省某夫妇的户口从当地迁入富源县后所镇阿依诺村委会铁翅村,收取任某等两万至三万元,使以上人员的超生孩子落户云南。

  富源县后所镇铁翅村原村民小组长杨某因伪造假房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帮超生人口落户口牟利,目前被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批准逮捕。

  富源县与贵州省盘县相邻,由于两省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同,《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云南省则无此限制,不管第一个孩子是男是女,均可生二胎,于是与富源县后所镇紧邻的盘县盘江镇的一些人为逃避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而欲将户口迁入后所镇。

  杨某敏锐地嗅到了其中的“商机”,从2009年9月至2011年1月期间,通过街边粘贴的小广告联系一浙江人,以每本200元的价格指使其将自己的房产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名字换成任某等人以伪造证件,然后利用与当地派出所户籍民警熟悉的便利,用伪造的房产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将贵州省盘县盘江镇村民任某、李某、鄢某、代某夫妇的户口从当地迁入富源县后所镇阿依诺村委会铁翅村,收取任某等两万至三万元,使以上人员的超生孩子落户在铁翅村。

  正当杨某以为找到了一条别样的快速致富捷径,乐此不疲之时,有村民多次向富源县、曲靖市纪委及司法机关举报此事。杨某最终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刑事拘留,而任某等人落得个人财两空。

  此外,当地检察院针对富源县公安局后所派出所出现的未要求对方出示原件就签署“经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并在当事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就让杨某代为办理的审核不严,未按程序办理的问题,向富源县公安局发检察建议书予以整改,并督促将任某等4人的户籍注销打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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