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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收受408万购房款称是“借的”:只是没打欠条

发布时间:2013-04-28 11:12:29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密云县分中心原主任任明信,涉嫌在为开发商提供便利后,收受408万余元购房款及1000欧元。

  43岁的任明信出庭受审。

43岁的任明信出庭受审。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密云县分中心原主任任明信,涉嫌在为开发商提供便利后,收受408万余元购房款及1000欧元。昨天,任明信在市二中院受审,他辩称,购房款是借的。

  被控收钱与人方便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间,任明信负责密云县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密云中学西侧地块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为北京火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勃羽提供帮助,收受陈勃羽为其购买朝阳区一套房屋垫付的购房款408万余元。2008年至2009年间,任明信为北京恒信鸿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密云县果园西路西侧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委托合同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孔令玉给予的好处费1000欧元,折合人民币9662.4元。

  任明信承认收受1000欧元,但对于408万余元的购房款,他辩称是借的。

  辩称购房款是借的

  任明信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搞土地开发的陈勃羽,陈勃羽对涉案地块有开发意向。因土地性质等问题,陈勃羽让他帮忙找规划部门疏通,他随后找了市规委办成此事。

  2010年,他和陈勃羽等人吃饭聊天,说孩子要中考,想在北京买房。几个月后,陈勃羽找中介帮他联系看房。任明信承认,400多万元房款是陈勃羽出的,但称那是借款,只是没打欠条。

  公诉人问任明信当时有多少家庭存款,他说:“几十万。”公诉人问怎么还钱?他说自己家有很多兄弟姐妹,有能力还,只是至案发都没还过一分钱。

  开发商说不敢得罪

  陈勃羽的证言称,任明信涉嫌索贿。陈勃羽说,他将涉案土地开发项目转让后获利三四百万,合作伙伴也获利400万。任明信和他提出要买房时,他理解对方就是让他出钱买。

  陈勃羽通过中介找了一套80平米左右的房屋,任明信嫌小,随后相中了中介推荐的160平米的房屋,房款400多万元。陈勃羽称,任明信当时对他说,“我想买但没钱啊,不行你给张罗张罗。”陈勃羽虽不情愿但不敢得罪任明信,只能给他买,任明信说过还钱,“但他就这么随口一说,也没有还。而且他真还钱我也不敢要,我以后还要用他。”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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