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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还有多少合法权益待保护?

发布时间:2017-02-16 09:06:48  |   来源:中工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0
  近日,网曝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寒假赴福建实习被迫“加班”,引发热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涉事学校回应将调查核实,企业承认安排夜班(据新华社昆明2

  近日,网曝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寒假赴福建实习被迫“加班”,引发热议。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涉事学校回应将调查核实,企业承认安排夜班(据新华社昆明2月13日新媒体专电)。

  针对网曝学生被迫“上夜班”“不能回家过年”等情况,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表示,学院将到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核实,若有违规将要求按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企业人员则表示,工厂上班实行两班倒,实习和社招的区别不大,有时候实习员工会被安排到夜班上。

  实习学生被安排加班和上夜班,是否在全国职业学校普遍存在?笔者不敢下结论,但在网上确实能搜索到不少类似信息。这种现象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护职业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实习学生能不能被安排加班和上夜班?按照现有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除非是特殊专业和岗位。教育部、财政部等4部局2016年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除专业和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外,实习期间一般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如果没有经过合理的程序并事先告知学生,实习单位强制实习学生上夜班显然是违规行为。

  事件如何发展有待观察,由此引发的话题应正视起来。要问一问,学生实习,还有多少合法权益待保护?

  除了不能强制安排加班、夜班之外,《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还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比如,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等。为防止用人单位把实习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还规定了实习学生的报酬底线,实习单位须按同岗位试用期工资80%以上的标准及时、足额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报酬。对于这些规定是否执行到位,应该加强监管。

  客观来说,对学生实习是否合规的监管是有难度的。这里有监管成本和效率的问题,因为实习期一般都很短,就算有时候发现了违规问题,实习很可能也快结束了,查处纠正的意义也不大了。也有监管力量无法实现全覆盖的问题,毕竟能接收实习学生的企事业单位数量相当庞大。如何提高监管实效,需要拿出细则,需要创新方法。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要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法治宣传也要跟上。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实习管理的规定,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让学生敢于反映问题,敢于依法维权;提高学校和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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