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西鲍法庭发出首份《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

2024-07-29 08:50:04|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西鲍法庭将继续按照“谁调判、谁督促”原则,通过诉前调解、诉后督促,让主动履行成为常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谢庭长,我当事人与某消防工程公司、芮某达成调解的四个案件6月底就到付款期限了,但是被告毫无动静,他们都等着给孩子交学费呢,实在不行就只能申请强制执行了。”

  “别着急,我先与被告联系一下,看看他怎么说。”

  兴化法院西鲍法庭庭长谢俊成接到舒某等四人的委托代理人王某电话后立即对案件进行查看,发现四起案件均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且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就已经达成调解协议,这表明被告有积极的调解意愿和主动付清工资的诚意,若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仅容易激化双方矛盾,也不利于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

  经过和芮某沟通交流,谢俊成得知该公司并不是恶意拖欠不给,只是目前很多工程款项没有及时收回,资金暂时难以周转。谢俊成一方面表示对公司目前困境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强调了及时履行给付义务的重要性,最终芮某承诺所欠工资将在8月15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完毕。

  为督促芮某尽快履行,谢俊成决定向该公司和芮某发送《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详细告知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以及释明了拒不履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将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和法律后果。

  舒某等四人得知法庭已经向被告发出《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后,对法庭既帮助调解又协助督促履行表示感谢,均同意暂时撤回执行申请。

  今后,西鲍法庭将继续按照“谁调判、谁督促”原则,通过诉前调解、诉后督促,让主动履行成为常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文/钱昌文)

【责任编辑:D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