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请仔细核对刚刚手机上收到的那份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确认无误后请签字确认。”
近日,兴化法院开发区法庭依托驻村“融合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与以往不同的是,调解现场只有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忙碌的身影,而原、被告双方则全程使用手机参与调解。
据了解,原告叶某与被告高某于1990年收养一女儿,并于2014年6月27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因性格不合、认知不同,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目前,二人已分居多年,原告遂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和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委托周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接受委派后,第一时间与被告高某取得联系,经了解,叶某夫妇因长期分居两地,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二人均同意离婚,听说村里有个“融合法庭”,请求法院能否直接通过“融合法庭”就近调解。
承办法官接到调解员的信息反馈后,决定借助“融合法庭”进行线上视频调解。在充分整理双方各项意见后,承办法官向原、被告二人出具了调解协议书,经双方仔细确认后,成功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
“融合法庭真是太便捷了,现在不用出村,直接在家门口就可以和法官、调解员连线处理纠纷”调解结束后,原告叶某特意向法官电话致谢。
“融合法庭”的建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今后,兴化法院将继续深化人民法庭与村镇两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相融合,强化资源整合、信息融合。通过融合法庭建设,以更小细胞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发。(图文/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