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一老一幼” 淮安法援这样做

2024-06-23 10:36:29|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链接已复制
原来,张奶奶的独生子自去年11月因交通意外去世后,本应属于自己和孙子的那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却被儿媳一人占有。与儿媳多次沟通无果后,今年4月初

  “感谢你们认真细致地帮我解决了家里的烦心事,我感到很温暖……”

  6月18日下午,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颤颤巍巍地来到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了自己亲手书写的感谢信。

关爱“一老一幼” 淮安法援这样做

  原来,张奶奶的独生子自去年11月因交通意外去世后,本应属于自己和孙子的那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却被儿媳一人占有。与儿媳多次沟通无果后,今年4月初,张奶奶便来到市法援中心寻求帮助。市法援中心了解了张奶奶的情况后,立即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法援手续,优先受理审查、优先指派,援助律师耐心地向张奶奶讲解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法律属性和分配标准,并积极协助张奶奶收集相关资料凭证,主动与相关当事人沟通联系。张奶奶的儿媳听说政府为老人请了律师,一改以往强硬的态度,主动将补助金还给了张奶奶。

  近年来,淮安市法律援助中心聚焦“一老一幼”权益保障,创新实施法律援助“扶老携幼 法援同行”的工作机制,持续织密维权网络、拓展宣传渠道、提升服务水平、狠抓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密织受案网络,延伸便民“广度”。积极落实2024年民生实事工程,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暨品牌建设提升工程”项目,市域全覆盖布局100余个法律援助服务网点,在工、青、妇、民政等部门设立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定期组织站点联络员深入排查汇总一老一幼法律服务需求,建立数据台账。提前将低保户、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法律援助待援对象信息库,在他们提出申请时免于审查直接受理。对符合受案范围的普通困难群体,在履行申请条件“告知承诺”后,不再要求提供任何证明。2024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援助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案件714起,占全市案件总数的19.5%。

关爱“一老一幼” 淮安法援这样做

关爱“一老一幼” 淮安法援这样做

关爱“一老一幼” 淮安法援这样做

  优化服务供给,提升亲民“力度”。围绕一老一幼常见的抚养、赡养、遗嘱订立等问题,常态化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法援律师下沉社区、村镇开展上门式法律宣传4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件。依托全市114个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实时在线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服务。持续扩大援助范围,对年满8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因继承纠纷主张合法权益的,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遭受虐待、遗弃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情况,直接受理案件。畅通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维权“绿色窗口”,对本应由县区站点受理但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市法援中心直接提供上门服务。建立“专特长”法援律师名册,申请人可通过名册,自主选择律师提供援助服务。

关爱“一老一幼” 淮安法援这样做

  狠抓案件质量,强化惠民“深度”。狠抓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流程质量管理。在案件受理阶段,突出“应援尽援、能援尽援”的受理标准;在案件办理阶段,夯实法律援助机构督办责任、律所和律师等承办责任;在案件结案阶段,实行“承办自查”“督办审查”“随时抽查”三级评查,并对所有当事人100%开展回访。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开展“逐一评查”,逐件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与办案补贴标准挂钩。近3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案件中有8例涉老涉幼案件入选全市法律援助“十优十好”案件。(文/邓紫荆 图/胡加云)

关爱“一老一幼” 淮安法援这样做

【责任编辑:DH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