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在农村屡见不鲜,但是由于程序不规范、协议模糊缺失等多种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纠纷频发。近日,兴化法院西鲍法庭妥善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实现了案结事了,确保了当事人农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2018年至2021年期间,周某和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四份共计200多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按照约定,周某应在每年第四季度缴纳下一年租金共计19万元,但去年年底,周某却迟迟未交承包金。经过村委会多次协调,承包金始终没有到账,村民无奈之下将周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谢俊成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同村村民,若不能及时妥善处理矛盾,不仅耽误农忙扩大损失,甚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谢俊成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宜调不宜判,便决定到村里去解决纠纷,这样既方便了当事人,也能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拖了这么久不给钱!我们地里的活都忙不过来,哪有空追着他要钱,不给钱就把地还给我们!”
“我本来也没打算不给钱,前几年承包金我都是按时支付,但去年因为土地面积及其他问题,村里没有解决,我气不过才不给的。”
调解现场,谢俊成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及农村风俗习惯,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平息双方怨气,细心寻找调解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谅解。最终在谢俊成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周某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全部拖欠租金,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直至到期。
调解结束后,现场村民不断向法庭工作人员提出法律疑问,谢俊成趁热打铁,将调解现场变成“法治课堂”,为群众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土地管理法等相关内容。谢俊成结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地讲述了村民以及集体组织如何在土地承包纠纷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工具,因为一垄地引发的民事纠纷层出不穷,土地纠纷若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耽误农忙,甚至可能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法官上门调解,实实在在让村民们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法官进村”进的是民心,解的是民忧。今后,我院将立足辖区产业发展特色,聚焦热点、难点、堵点,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守护好田间地头那一片稻花黄、小麦香。(图文/钱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