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颜莉曾: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者”

2024-05-30 10:20:45|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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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审理家事案件,颜莉曾每天接触的几乎都是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但她始终坚持“多倾听,少敲锤,以情释法”,看似无解的家庭矛盾最终都在握手言和中得以化解。

  颜莉曾,自2019年调入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工作,她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无论是家长里短的小纠纷还是疑难复杂的烦案,她用勤勤恳恳的态度和孜孜不倦的热情捍卫着天平的圣洁,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的动人风采。在她的带领下,少家庭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2023年亦被全国妇联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颜莉曾本人也被泰州妇联授予泰州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她以“情理”化解矛盾纠纷

  由于审理家事案件,颜莉曾每天接触的几乎都是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但她始终坚持“多倾听,少敲锤,以情释法”,看似无解的家庭矛盾最终都在握手言和中得以化解。

  在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原、被告系父子关系,被告与原告母亲协议离婚后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原告抚养费,随着原告在成长过程中的学习、生活等开支不断增加,原告母亲一人无力承担,原告只得将被告诉至法院。庭审后,她主持双方调解,面对原告母亲的哭诉,她耐心倾听,表示同为母亲,能够充分理解她的心情,并温柔的安抚原告母亲的情绪。同时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切入点,告知被告孩子是双方的,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并讲解法律规定。经过耐心劝解,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抚养费。

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颜莉曾: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者”

  她以“赤诚”守护困难儿童

  颜莉曾是法官,更是孩子们心中的“法官妈妈”,在她和她的团队不懈努力下,少家庭成为无数家庭和孩子们亲情港湾的守护者。陆某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但是其1岁女儿小萌萌的抚养问题却让刑事法官犯了难,孩子是非婚生子,其生母同样因刑事犯罪被收监于南通女子监狱。颜莉曾知道后,第一时间多方奔走,数次沟通,祖父母担心破坏陆某原有的家庭拒绝承认也坚决不同意抚养,外祖母已去世,外祖父年老体弱、无力抚养。陆某即将被强制收监,小萌萌将会是一名“事实孤儿”,这让颜莉曾始终放心不下。一面是公正司法,一面是未成年人监护、成长甚至是生存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难题,迫在眉睫。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颜莉曾向分管领导张勤汇报了详细情况,由张勤出面联系了兴化市委政法委,兴化市委政法迅速组织公检法司、民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经多次研究协商,反复实习考察,最终给小萌萌落实了日常照料的监护的福利机构,并指定了监护责任人。至此,小萌萌的困境被一一破解。

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颜莉曾: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者”

  她以“热情”播撒法治阳光

  颜莉曾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带领“铁脚板”宣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就校园欺凌、性侵害等社会热点、痛点问题,结合具体案例,通过校园课堂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并注重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交流,协调处理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权益维护问题,为校园平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颜莉曾还利用“三八”妇女节、“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送法进社区、进乡镇活动为妇女群众提供既贴心又接地气的法律服务,引导妇女群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颜莉曾: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者”

  她以“活力”创新审判延伸

  为深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颜莉曾还积极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阳光心理疏导室”,综合运用委托指导、联合指导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主题实践活动,提醒家长们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她还通过“上门家访”的方式打通家庭教育的“最后一米”。对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在结案后进行线上或者线下回访,了解判后履行情况、当事人生活及心理状况,判断是否存在需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的情况。

  颜莉曾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用爱回应每一个家庭,用情感化每一位当事人,让幼有所教,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让爱的港湾更温馨,让万家灯火更通明。(图/殷洁 文/董雯 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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