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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法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5-06 22:00:41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淮安中院  |   责任编辑:DH01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4月28至29日、5月6日,淮安市法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理论

淮安市法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根据市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4月28至29日、5月6日,淮安市法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系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郁奇主持学习研讨并讲话。

  围绕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市法院利用三天时间分两阶段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悟,对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认识更深,对自觉学纪、严格守纪的定力更足,对有纪必执、违纪必究的思路更清。大家一致表示,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持续用劲、久久为功,切实让铁的纪律外化为行为规范,内化为自觉遵循。

  会议强调,要在持续学纪中砺强党性,常固思想之基。要把学纪作为知纪明纪的“主渠道”,作为淬炼党性的必修课,常学常新、常悟常进。要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坚持原原本本学与融会贯通学相结合、逐章逐条学与联系实际学相衔接,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铸牢政治忠诚、坚定政治信仰的过程。要学出更加坚强的党性,依托淮安红色资源,扎实抓好场景式、情景式党性教育,用心体悟《条例》蕴含的主旨要义、价值内涵,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学出更加清正的操守,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的作用,持续抓好“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活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强化纪律意识、涵养道德品行的过程。

  会议要求,要在准确知纪中廓清边界,常怀敬畏之心。要以《条例》为“戒尺”,在准确知纪中自架“高压线”、自筑“防火墙”,切实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感知《条例》贯穿的重大原则,坚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深知《条例》彰显的鲜明主题,自觉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纵己之害、常悟严己之益。要熟知《条例》明确的规定要求,切实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会议强调,要在对标明纪中校准偏差,常敲警示之钟。要以党纪党规为准绳,在自警自省中不断校准思想之标、把牢行为之舵,做到心无杂念、德无杂质。要常做“思想体检”,在防微杜渐中避免“小错”酿成“大祸”、违纪行为恶化为违法犯罪。要常悬“监督利剑”,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中,真正练就“金刚不坏之躯”。要常敲“律己警钟”,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

  会议要求,要在严格守纪中担当作为,常聚笃行之力。要以严守政治纪律为引领,带动“六项纪律”相互促进、协同发力。既要守牢政治红线,又要固牢廉洁底线,在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上不懈怠,在公正司法、廉洁用权上不松劲。既要对组织绝对坦诚,又要对群众满怀真情。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优化诉讼服务、保障民生权益、办好惠民实事。既要在工作中实干实效,又要在生活中戒奢戒躁。始终保持“扎扎实实、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生活习惯,切实做到一心为公、一尘不染。

  市法院全体院领导、协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图文/淮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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