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江苏发布2024年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

2024-04-15 20:16:03|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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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过严格执法查办大案,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年度计划坚持生态为民,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奋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4月15日,江苏省生态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江苏发布2024年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

  近年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过严格执法查办大案,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年度计划坚持生态为民,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奋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4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执法监督局局长崔恒武详细介绍了《2024年全省专项执法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省生态环境厅副局长栾小军,副局长陶得奖,副局长黄忠泉参加发布会,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宣教处处长陈晓曦主持。

  局长崔恒武表示,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计划是江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对统筹开展全年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突出违法问题,全力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增加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共4个部分,分为总体要求、行动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坚持优化执法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执法为民,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坚持精准科学、创新执法。以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一手抓“非现场”执法,一手抓“服务式”帮扶,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构建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项行动共有六项重点任务,每项任务分别明确行动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在行动方式上,采取部门联动、异地互查、重点攻坚、集中整治。首项任务为守护蓝天专项执法行动:协同推进颗粒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碳排放执法工作,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重点污染因子协同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化工园区、工业集聚区,重点排污单位,涉碳排放交易企业,涉ODS企业,建筑工地、码头堆场等扬尘逸散场所,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以及“散乱污”企业。第二项为守护碧水专项执法行动。在长三角、淮河流域交界地区开展省、市级跨界河湖共保联治执法工作,统筹推进长江干流及主要通江支流、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国考断面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进一步加大太湖、洪泽湖和骆马湖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国省考断面及其支流支浜区域内的重点涉水企业,太湖、洪泽湖和骆马湖流域内涉磷、酚、氟等特征污染物工业企业,以及全省入河(湖)排污口。第三项为守护净土和绿盾专项执法行动。履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职责,强化部门联动,依法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为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提供坚强执法保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重点检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长江警示片交办的尚未验收的自然保护地问题,卫星遥感、信访举报等反映的自然保护地违法问题线索,以及随机抽取10%全省自然保护地,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第四项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真、准、全”,构建公平公正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机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环评编制机构、项目验收机构、碳排放报告编制核查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第五项为严厉打击固危废非法处置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依法严惩跨省市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固危废环境违法行为,打链条、打团伙,继续保持打击固危废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固危废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检查废酸、废盐、废矿物油、废铝灰、污泥、精馏残渣等固危废产生、处置、利用单位,以及三年内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固危废案件高发的重点地区涉危废企业。第六项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守法行动。这是一项新任务,旨在深入推进执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厚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行动对象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相对人和社会公众。

  此次专项行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大案要案为抓手,严查具有集团化、专业化、链条化特征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强部门联动、跨省合作,强化行刑衔接,深化非现场执法。加强内外监督,保障执法公正,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加强内部监督纠错,拓宽监督渠道,对生态环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2024年专项行动计划以美丽中国建设为引领,涵盖水、气、固废、土壤、生态等多个方面,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助力。

  副局长陶得奖介绍,全国两会后,江苏生态环境部门从严格履行执法职责、高效统筹执法资源、全面落实执法帮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执法监督五个方面提出18条实施意见,进一步划清生态环境执法边界,科学设定执法计划,推行宽严相济的执法监管政策,切实减少生态环境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的打扰。3月12日全省召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暨优化执法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对2024年全省执法条线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助力高质量发展作了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必须自觉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据栾小军副局长介绍,近几年江苏生态环部门通过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在支撑保障方面,我们扩大在线监控覆盖范围,推动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明确自动监测数据的法律地位,推动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依托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专门设立非现场执法模块,要求所有执法活动首先要开展平台数据分析,力争精准发现问题。我们还组建了省市两级“数据战队”,培养一批懂数据、善分析、能办案的非现场执法能手。在场景应用方面,我们归集整合应用场景,探索出非现场提醒、非现场甄别、非现场检查、非现场处罚、非现场稽查和非现场巡查等非现场应用场景。在规范流程方面,我们创建了江苏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七步法”操作流程,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2月4日,我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的实施意见(试行)》,从构建非现场执法制度体系、完善非现场执法数据支撑体系、优化非现场执法行动体系、强化非现场执法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非现场执法体系基本建成,全面确定以非现场执法为主的执法模式。对全面推进非现场执法,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黄忠泉副局长表示,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今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时明确强调,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造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近年来,江苏地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市场秩序,干扰了部门监管,带来了环境隐患,损害了政府公信。为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去年,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环评、监测、验收、碳排放等重点领域,在全省集中开展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将继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一是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数据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线索深挖彻查,再查办一批环评、验收、检测检验机构等弄虚作假典型案件。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实施联合惩戒、公开曝光、撤销资质等措施。二是深化联合办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完善联合制定计划、联合监督抽查、联合研判分析、联合通报结果的工作机制。加强行刑衔接,与公安机关全面对接、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强化案件信息双向推送、办理情况信息互通,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缩短案件侦查和审查时间。三是全面提升监管治理能力。针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判定难、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开展涉第三方机构人员合规指导,加强日常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专业执法+技术支撑”的高素质执法监管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加人工智能的“穿透式”监管,用科技力量来筑牢防范造假的防线。

  另外,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要求,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海警等部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查处整改了一批环境问题。2024年,省厅将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根据职能分工,牵头或联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在湿地内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污染湿地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在国家森林公园内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等违法行为,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图文/李昌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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