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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绘就“生态画卷”——泰州法院联合兴化法院召开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成立暨工作交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4-08 10:12:2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丁晨  |   责任编辑:DH010
泰州中院联合兴化法院召开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成立暨工作交流座谈会,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富贵,兴化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杭雯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日,泰州中院联合兴化法院召开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成立暨工作交流座谈会,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富贵,兴化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杭雯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泰州中院行政庭副庭长蔡鹏主持。

以司法之力绘就“生态画卷”——泰州法院联合兴化法院召开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成立暨工作交流座谈会

  讲话中,陈富贵副院长表示,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有力关心支持下,在兴化设立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是标志着我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展开新篇章,就做好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建设他指出:

  一是要加强协同共治,凝聚保护合力,筑牢生态屏障。

  要主动加强与里下河地区法院之间的协同合作,实现全流域保护;加强与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动,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对实践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确保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起好步、开好局。

  二是要贯彻“两山”理念,践行绿色司法,守望为民本心。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灵活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落实好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落地见效。

  三是要坚持高起点建设,高标准运行,释放审判动能。

  要创新环资审判举措,努力打造“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精品案例、精品信息调研、精品司法建议”的“五个精品工程”,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办案效果。

  杭雯副书记对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给予肯定。她指出,设立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是践行“两山”理念的创新之举,对里下河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后要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里下河地区生态环境,造福一方百姓。

  座谈会上,兴化法院徐开勇副院长介绍了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筹建情况以及工作打算,并表态将积极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协作共治格局,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讲好生态环境保护法院故事。

  相关职能部门就今后工作中如何深化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表示将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法院工作,与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一道深化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

  此次会议在兴化召开,泰州及兴化两级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泰州中院行政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图文/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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